湖北省楚天杯工程评选办法

湖北省楚天杯工程评选办法

ID:11792561

大小:34.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14

湖北省楚天杯工程评选办法_第1页
湖北省楚天杯工程评选办法_第2页
湖北省楚天杯工程评选办法_第3页
湖北省楚天杯工程评选办法_第4页
湖北省楚天杯工程评选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湖北省楚天杯工程评选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鄂建[2005]26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树立精品意识,争创优质工程,促进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持续稳定提高,结合近几年省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实际情况,省厅对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湖北省建设厅二○○五年三月十五日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

2、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8  第二条 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楚天杯”)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评为推荐观摩工程。  第三条 省“楚天杯”的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厅统一规划组织,成立由省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

3、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申报参评省“楚天杯”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并经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第二章 评选范围及工程规模  第五条8 在全省范围内凡列入国家、省、市(州)、县建设计划,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1、建筑面积在5万㎡以上(含),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  2、同一标段2万㎡以上(含)的群体工程。  3、2000㎡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  4、市、州4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

4、专业建筑安装工程。  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  第六条 个别工程建筑面积或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由省评委会决定评审。  第七条 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其它企业共同创优,一个工程允许有不多于2个施工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位(注明主要参建单位)参与省“楚天杯”的评选。  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总包企业(或建设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  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20%以上;  3、完成的分部工程或单位

5、工程达到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明显的质量特色。  第八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8:  一、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二、上年度以前申报被评审落选的工程。  三、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  四、甩项或装修、设备安装未完工的公建工程。  五、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  六、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  七、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的工程。  八、工程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九条8 申报省“楚天杯”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勘察设计合

6、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  二、工程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施工,施工质量为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三、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等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  四、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和鲜明质量特色,并被评为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  五、工程被评为市州单位优质工程;  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过半年以上的检验,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隐患;  七、住宅小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住宅小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已按照批准的小区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建

7、成,满足使用要求;  2、住宅小区内各类房屋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以及配套设施等,都符合城市规划、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八、住宅初装修工程,外立面、外墙、外窗、屋面工程和公共部位(门厅、走道、楼梯、电梯)及公用设施、设备等必须一次设计施工到位。户内地面、墙面、天棚、厨、厕间和其它部位符合设计、施工验收条件。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条 申报和评审时间:每年5月31日前申报上年度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已备案的工程,6月份评审办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逐项核查后,提交省评委会组织评审,7月份公布评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