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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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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期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探索与实践 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新时期、新形势,特别是在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公安工作,还要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还要不要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这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天津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方针,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满意是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教育全局民警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地方抓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提高执
2、法水平,收到明显效果。2004年以来,连续10年委托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天津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天津市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开展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每年抽取全市1500万实有人口的5%。(约七八万人),以开对话会、电话访问、入户走访、网络访谈等方式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连续9年在90%以上,2012年分别达到95.57%和95.70%。在天津,广大人民群众信公安、亲公安、爱公安、帮公安,形成了警民携手建平安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的支持和帮助下,全市公安机关忠实履职,兢兢业业,
3、扎实苦干,使天津始终保持了社会治安全国最好地区之一,先后被国内外主流媒体评为“最具安全感城市”、“最具幸福感城市”、“全球宜居城市”,其中社会治安指标排名全国第一。近几年,市公安局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被公安部通令嘉奖4次,在全国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评估中,我局在四个直辖市排名第一,全国排名第三。其中,群众满意度排名第二,民警满意度排名第一。 一、坚持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公安机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保卫者。2003年年初,面对严峻的信访形势,我们借鉴1993年创建交管局长接待日的形式,在
4、全市公安机关建立了“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市局局长、分局和直属单位局处长、基层所队长、基层民警4个层次定期接待来访群众,让他们有诉情说理的地方,解决实际问题,当好首都的“护城河”。我们坚持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将信访工作作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采取实在措施扎实推进,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10年来,受理群众投诉12万件次,举办市局领导接待日128次。其中,市局局长接访596件次,市局其他领导接访4860件次,分局和直属单位局处长接访24482件次,基层所队长接访31612件次,基层民警接访56
5、320件次。还建立了约访、下访等制度,即使因公务不能按时接访也要“补课”。通过“用真诚爱心偿还群众感情账、用公平正义偿还群众法制账、用经济补偿偿还群众损失账”,千方百计解决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初信初访所队首办负责、重点信访分局和直属单位包案息访、市局督办指导的信访工作“四道防线”,信访案件办结息访率94.1%,市局领导办结息访率97.7%,中政委、公安部交办案件全部办结,实现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解决旧账、不欠新账”。 二、坚持走访、报告、汇报机制,深化警民互信。
6、 人民群众理解公安才能相信和支持公安。多年来,天津公安牢固树立“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的理念,坚持民意主导警务,自觉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2003年开始每年组织2次集中走访征求意见活动,从局长到民警上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目前已走访群众120万人次,走访企事业单位12万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4.8万条,化解矛盾纠纷4.4万件,排查整治治安隐患2.4万件,为企业解决难题1.8万件,为群众办好事、实事8.4万件;市局编印了大事专报、大事通
7、报,将公安机关重大举措、重要战果、重点工作等以《大事专报》形式向市领导报告,以《大事通报》形式向各区县、部门、单位领导通报;每年市局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分局向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派出所向属地街乡镇汇报工作,社区民警向社区群众代表汇报工作;每年召开市局领导与出租司机、娱乐场所经理、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对话会。由于长期主动听取意见,真心改进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三、坚持服务企业机制,促进经济发展。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多年来,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大
8、局,提出了“防范不力打不胜打,打击不力防不胜防”、“管死容易管活难,管活才能促发展”等理念,坚持打击、防范、管理、控制、建设并重,强调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以和谐的警企关系促进经济发展。针对商贸领域合同诈骗犯罪,建立了违法犯罪企业“黑名单”库,与工商、税务、银监、证监部门及检法机关建立了定期通报会商机制;针对金融领域经济犯罪,与银行建立了可疑交易线索分析核查、预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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