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金属零部件镀铬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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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轮摩托车金属零部件镀铬技术条件三轮摩托车金属零部件镀铬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三轮摩托车金属零部件的外观等级分类和标注方法、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三轮摩托车金属零部件(以下简称“零部件”)镀铬。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3911-2008金属镀覆和化

2、学处理表示方法GB/T4955-2005金属覆盖层覆盖层厚度测量阳极溶解库仑法GB/T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它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GB/T10125-1997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JB/T6986-1993铝及铝合金电镀前表面准备方法Q/PLX101-2009摩托车零部件焊接技术条件3外观等级分类及标注方法3.1外观等级分类外观等级分类及区域划分见表1。表1外观等级分类及区域划分级别装饰价值区域划分划分原则Sa必要部位主视区域组装成三轮摩托车整车后能直接看到的部位,且装饰价值很高的部位。非主视区域组装

3、成三轮摩托车整车后不能直接看到的部位,但有装饰价值的部位。a不必要部位隐蔽区域组装成三轮摩托车整车后不能直接看到的部位,且装饰价值不高或无装饰价值的部位。3.2标注方法镀覆标注方法由基体材料、镀覆方法、镀覆层名称、镀覆层厚度及镀覆层特征5部分组成(见图1)。镀覆层特征镀覆层厚度镀覆层名称镀覆方法基体材料·图13.2.1基体材料在图样或技术文件中有明确规定时,允许省略。金属材料用其化学符号表示,合金材料用其主要成分的化学符号表示(见表2)。13.2.2镀覆方法与镀覆层名称、镀覆层厚度与后处理之间用间隔符号“·”隔开。表2基体材料及化学符号

4、序号材料名称化学符号1铁、钢Fe2铜及铜合金Cu3锌及锌合金Zn4铝及铝合金Al3.2.3镀覆方法电镀用“EP”(及electroplating)表示。3.2.4镀覆层名称3.2.4.1镀覆层名称用镀覆层的化学元素符号表示。3.2.4.2如镀覆层的金属纯度需表示时,应将其金属纯度列入该金属元素符号后的括号(“()”)内,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3.2.4.3镀覆层由多种镀覆方法形成时,而某镀覆层的镀覆方法不同于最左侧标注的“镀覆方法”,应在该镀层名称的前面标出其镀覆方法符号及间隔符号“·”。3.2.5镀覆层厚度镀覆层厚度用阿拉伯数字表示镀

5、覆层厚度范围的下限(必要时,可以标注镀覆层厚度范围),单位为微米。镀覆层厚度数字应标注在镀覆层名称之前。3.2.6镀覆层特征及处理特征镀覆层特征及处理特征表示符号见表3。表3镀覆层特征及处理特征表示符号序号特征名称英文符号序号特征名称英文符号1双层Doublelayerd11黑色Blacdeningbk2三层Trit12暗matterm3四层Fourfoldf13松孔porousp4缎面Satinst14花纹patternspt5光亮Brightb15乳色opaiessenceo6半光亮Semi-brights16密封sealingse

6、7微孔Micro-porousmp17复合Compositioncp8普通Regularr18硬质Hardnesshd9微裂纹Micro-crackmc19导电Conductioncd10无裂纹Crack-freecf20绝缘Insulationi注:无特别指定的要求,可省略不标注,如常规镀铬。3.2.7镀铬的其余表示方法可参照GB/T13911-2008里的规格。3.2.8示例示例1:在铁基体上镀暗镍层15μm以上、镀黑铬层3μm以上。标注方法:Fe/Ep·Ni15mCr3bk。示例2:在锌合金基体上电镀光亮镍层15μm以上、普通铬层

7、0.3μm以上。标注方法:Zn/Ep·Ni15bCr0.3br。24要求4.1零部件电镀前4.1.1有公差配合要求的零部件,应留有适当的加工余量。4.1.2零部件焊接及焊缝应符合Q/PLX101—2009的规定,装配后可视的焊接区域应进行处理。4.1.3零部件主视面应均匀,无擦花、划伤等缺陷;其余表面不应有严重的碰伤、锈蚀、热轧氧化皮、裂纹等缺陷;零部件表面不应带有磁性。4.1.4外观等级为Sa的零部件的主视面的粗糙度应不低于Ra1.6,非主视区域及隐蔽区域的粗糙度应不低于Ra6.3。4.1.5铝及铝合金基体的零部件应进行表面清洗和表面

8、调整处理,并按JB/T6986—1993的规定进行浸镀及预镀处理。4.2零部件电镀后4.2.1镀覆层要求见表4。表4镀覆层要求外观等级零件名称镀覆层体系及厚度,μm镀覆层基本要求分层厚,μm电位差,mV微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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