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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3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几个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精品文档试论婚内强奸出入罪问题论文古今中外,“婚内强奸”作为一个事实状态,无疑是普遍而客观地存在的。早在20世纪初,著名的英国性科学家霭理士就曾说过,婚内的强奸确实远比婚外的强奸多。在我国也出现过相关案例,如1997年辽宁白俊峰强奸妻子案、1999年上海王卫明强奸妻子案,但是相似的情形,却得到了不同的判决: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判决白俊峰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上海市青浦县人民法院判决王卫明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之所以在司法实践中相似的情形会出现不同的判决,是因为我国立法上对丈夫能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理论上有肯定说,有否定说,有折衷说还有他罪说等学说,不
2、同的学者各执一见,众说纷纭。婚内强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婚内强奸作为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事实,是不容否认的;无论是在婚内强奸已经犯罪化的国家还是未犯罪化的国家,婚内强奸都是妇女要面对的严重问题。根据美国旧金山关于婚内强奸的普遍程度的一项调查表明,12%的已婚妇女报告自己曾经历过婚姻关系中的被迫性交。挪威有25%的妇女受过男性伴侣的人身虐待或性虐待。印度有75%的“贱民”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3/13精品文档等级中的男子承认强迫过他的妻子,22%的高等级男子承
3、认对妻子有过暴力。在我国,婚内强奸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的。清人所著《醒世姻缘传》中的薛素姐是恶妻的典型,不愿与丈夫性交是其主要罪行,而丈夫狄希陈对薛强行施暴,则为士大夫所称颂。根据全国妇联的调查,在2.7亿个中国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每年大约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妇女权益受到损害造成的,多数表现为婚内强奸。据2000年11月7日《法制日报》报道,最新调查显示:七成的中国女性认为生活中的确存在着婚内强奸现象。国内、外的相关调查无不显示了婚内强奸存在的普遍性。虽然婚内强奸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在夫妻双方之间,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否认其危害性。美国著名
4、法学家哈里·D·格劳斯说,“婚内强奸是比陌生人的强奸更为严重的一种犯罪。”笔者认为,一是婚内强奸严重侵害了妻子的人权,侵犯了妻子的性权利,否认了妻子的独立人格。婚内性权利是一种请求权,而不是一种支配权。二是婚内强奸不仅伤害妻子的身体,对妻子的心理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婚内强奸是丈夫对妻子信任的一种背叛,动摇婚姻存在的基础。医学专家认为丈夫强迫过性生活是造成女性性冷淡的重要原因,也是女性心理障碍、神经及精神疾病的重要原因。三是婚内强奸不利于夫妻间和睦,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否定说。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3/13精品文档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世界各
5、国的立法大都采取否定的态度,即不认为婚内强奸构成犯罪,其主要理论依据是丈夫豁免权论,该论最先由英国确立。英格兰著名法学家马菲·黑奥爵士在1763年“婚内强奸豁免权”一文中说:“丈夫不会因强奸妻子而被定罪,因为根据她/他们的婚约,妻子已奉献其身给丈夫。这项同意是不可被撤销的。”这个观点在皇室诉卡伦斯一案中得以落实。丈夫豁免权论认为,婚姻关系的确定意味着妻子对丈夫表示性交的终身许可,丈夫基于婚姻带给他的特殊身份,享有与妻子同居的权利,并且无需在每次性交前均征得妻子的同意。我国的否定说主要有以下几种:同居义务论否定说。该说认为,同居是法定义务,夫妻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拒绝履行,丈夫自然也无
6、需在每次性交前征得妻子的同意。婚内强奸的社会危害性未达到刑法规制标准的否定说。该说认为,婚内强奸乃是对妻子性权利的侵犯,而夫妻之间的性关系具有专属性,妻子被侵害的程度必然小于婚外强奸受害者被侵害的程度,达不到丈夫承担强奸罪刑事责任的程度。由“强奸”词义解释推导出婚内无“奸”的否定说。该说认为,从“奸”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3/13精品文档字的词义上说,特指不正当的性行为,即婚外性行为,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妻子报复陷害论的否定说。该说认为家庭生活中不可避免会产生矛盾,刑法赋予妻子控告丈夫的权利,相当于为妻子的报复提供了一个合法的手段。由于取
7、证难、现实操作难的否定说。该说认为,婚内强奸发生于夫妻之间,难以取证。基于此,即使刑法明确了丈夫能够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在司法实践中也难以操作。肯定说。肯定说认为丈夫强迫妻子进行性行为构成强奸罪,具体指耦合权利义务说,耦合权利义务说认为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是耦合式的权利与义务,即夫妻一方的义务往往是另一方享受的权利,并且许多情况下,一方的权利同时又是义务,如夫妻间的忠实与尊重。该说认为夫妻之间的性关系是一种耦合、平等、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对方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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