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台路-盛世路及绿化健安路-盛世路提质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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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浏阳经开区凤凰路(济世路-金阳大道)道路工程及柳冲路(凤凰路-凤凰山庄)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浏阳经开区康平路路面(湘台路-盛世路)及绿化(健安路-盛世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YJK-ZB-2017-054招标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期:二O一七年十月浏阳经开区凤凰路(济世路-金阳大道)道路工程及柳冲路(凤凰路-凤凰山庄)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51.总则152.招标文件173.投标文件184.投标205.开标216.评标2

2、17.合同授予22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29.纪律和监督2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30评标办法前附表3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正文部分341.评标方法342.评审标准343.评标程序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94第二卷95第六章图纸95第三卷95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5第四卷9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6(投标函部分)9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99二、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01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1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需要)103四、投

3、标保证金104五、项目管理机构104七、资格审查资料108八、其他114九、承诺书115(商务标部分)116(技术标部分)1192浏阳经开区康平路路面(湘台路-盛世路)及绿化(健安路-盛世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浏阳经开区康平路路面(湘台路-盛世路)及绿化(健安路-盛世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浏阳经开区康平路路面(湘台路-盛世路)及绿化(健安路-盛世路)提质改造工程经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经计【2017】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

4、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浏阳经开区康平路路面(湘台路-盛世路)及绿化(健安路-盛世路)提质改造工程;2.2建设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2.3建设规模:浏阳经开区康平路路面(湘台路-盛世路)及绿化(健安路-盛世路)提质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湘台路-盛世路段老路破损处理、新老路搭接处理、沥青砼加罩、人行道铺装、路缘石安装、检查井提升、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和健安路-盛世路段侧分带及退让范围内的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5、纸)。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工程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等其他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和地方及相关行业施工规范、验收标准。2.5工期要求:20日历天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2.7本次招标范围内投资:约1000万元;2.8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图纸。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

6、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期内)且通过二维码查询属实(按照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件规定旧版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失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3浏阳经开区康平路路面(湘台路-盛世路)及绿化(健安路-盛世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文件3.3湖南省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

7、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4本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等专业的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

8、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应为投标单位职工,以最近半年(2017年5月-2017年10月)内连续三个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社保证明为依据。3.6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需无在建项目。湖南省外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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