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本科学位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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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代位求偿权始终是海上保险理论中的热点问题之一。关于代位求偿权的理论解释、法律性质、效力范围、行使条件、诉讼时效等问题,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相关问题也不为少数。可是,这些理论大多停留在对现行法条解释的层面上,缺乏对代位求偿权理论基础的分析,因而这些观点难免有失偏颇。目前,我国规定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有《海商法》、《保险法》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前两者规定了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实体权利,后者规定了相应的诉讼程序。这些法律的规定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整体上讲,我国现行法律对此问题的规定

2、过于简单,有些规定在实践中还存在错误,导致有些法院对同一问题做出了相互矛盾的判决。本文立足于此,拟对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进行比较全面的理论研究。ii目录摘要11.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概述11.1.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概念及法律性质11.2.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适用的条件22.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相关问题22.1.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名义22.2.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范围42.3.行使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限制52.3.1.对对象的限制52.3.2.对时效的限制53.我国当前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6

3、3.1.我国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相关法律规定63.2.我国现行法律对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规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63.2.1.民法基础的缺失73.2.2.法律之间的矛盾73.3.对我国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相关立法的完善建议8结 语11注释12参考文献14致 谢16ii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毕业论文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摘要:由于近些年保险市场的竞争加剧,海上保险人日益重视通过代位求偿权减少保险赔付带来的经济损失,相应地代位求偿诉讼也逐渐增多。中国在多年海上保险法律实践的基础上,目前已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法律体系

4、,主要体现在《海商法》、《保险法》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这三部法律中。这些法律的规定对维护海上保险人代位求偿的合法权利,保证海上保险代位求偿诉讼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实体法律中的有些条款仍然不够明确甚至相互矛盾,导致立法与法律效果之间产生“冲突”,不能完全适应正在上升阶段的海上保险的代位求偿法律实践活动的客观要求,某种程度上对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应有的经济效用产生了制约。本文针对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进行深入探讨,以期能给我国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法律实践提供些许建议。关键词: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范围;限制1.海上

5、保险代位求偿权概述海上运输面临着很大的风险,从事国际海上贸易中购买保险是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手段。一旦海上事故发生,如果存在第三方责任人,那么保险人在理赔结束后,就可以依据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向第三人进行追偿。1.1.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概念及法律性质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在海上财产保险中,海上保险人在支付保险赔偿金后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的求偿的权利。[1]关于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性质,存在着债权拟制转移说、赔偿请求权说和法定债权转移说等诸多观点。[2]债权拟制转移说认为,虽然原

6、债权因清偿人的清偿而消灭,但法律拟制认为该债权不消灭,并将其转移给清偿人。法国一些学者主张该学说。赔偿请求权说认为,依据法律规定,使得与已消灭的债权相同的赔偿请求权赋予给清偿人。德国法用此说解释保证人和物上保证人等的清偿代位权。债权转移说认为,虽然原债权人的债权因清偿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相对消灭的效力,然而由于清偿的具体事实,清偿人其后取代了原债权人。日本法国等国家采取此观点。笔者16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毕业论文认为,以上三种学说中,债权转移说最为合理。严格来说,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法律赋予保险人的一种权利

7、,是法定的特别代位权,它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的当然取得,不论保险合同有否规定,均为保险人依法享有和行使的权利,海上保险代位权的法律属性为债权的法定转移。1.2.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适用的条件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既然是一种法定权利,其适用必然应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能被法律所认可。1.2.1.被保险人因海上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标的的损失必须在海上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即必须是第三人的行为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害,才有可能产生代位求偿权。海上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只有当第三人依法应承担责任,

8、被保险人享有索赔请求权,才存在向保险人转让请求权的可能,即“无请求权,无代位权”。1.2.2.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实际支付赔偿保险金。在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既可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也可向第三人要求损害赔偿。《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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