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防火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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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风防火审查要点常用防火规范:《高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50045-95《建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J16-8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50098-98整理的审查要点如下:1、防排烟风机、补风机在建筑物内部时,应设风机房(上海《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3.3.1-2条),如吊装设置应用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的材料做防火保护。通风机、新风机组、吊柜式空调机均在建筑物内部时,是否设机房问题:应据防火、防爆、风机噪声、维修管理、更换空气过滤器、冷凝水泄漏等因素考虑,一般应

2、设机房。2、高规8.5.7条建规9.3.13条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应为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保温材料一般都有说明的,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大家比较容易忽视,可在设计说明中写上。3、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其裙房部分(不超过24M)靠外墙楼梯间排烟问题:按《高规》6.2.2条处理,如裙房部分封闭楼梯间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据6.2.2.1条规定,应设防烟楼梯间,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4、高规5.2.4条“管道穿防火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不燃材料”-强条。大家设计时可在设计施工说明或者附注里加上:“管道穿防火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

3、”。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8.2.7条设置机械排烟的汽车库,最好尽量设机械补风系统,还是因为防火卷帘要关闭的问题。江苏省对此要求很严,不知其他各地的审图、消防部门的意见是如何的了。排烟口可利用平时排风口,但作为排烟口的排风口距室内最远点不能超过30M-《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第8.2.3条。6、建规9.3.11条规定防火阀须设单独支架、易熔片应能顺气流方向自行严密关闭-强条。设计时可在设计施工说明或者附注里加上:“防火阀应注意安装方向,设单独支架。”7、高层建筑大于30M走道只有单侧可开启外窗,应采取机械排烟措施,并应满足《高规》8.4.5条、8.4.2条及8

4、.4.2条条文说明的要求。8、厂房排烟:依据工厂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生产工艺要求及当地消防部门审查意见办理。9、吊装新风机组风管不穿过防火分隔物,在一个防火分区内可不设防火阀。(如穿过普通隔墙时)10、高规8.4.9条规定了防热变形,就必须采用隔热措施,隔热层也应采用不燃材料,所以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11、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平时排风是否要遵循下排2/3,上排1/3的问题:不一定了,目前汽车库停放汽油车多,燃料为无铅汽油,废气较空气轻,排风口的布置可据具体情况处理。12、《建规》9.3.12条《高规》8.5.6条:风管软接头应注明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制成。13、人防工

5、程通风强条:(1)、清洁式、滤毒式通风共用风机时设增压管。(2)、《人防防化规范》规定测压管必须设在进风口部一侧,并且必须设置在防化值班室内。(3)、各类人防口部各防毒通道密闭隔墙上均应设置气密测量管,内径50mm,并且两端应有密闭措施。(注:有些规范中的原话我就不打了,就把应该怎么做整理了下)打字打累了,歇歇先:)先整理这些,以上有些是江苏地区审图、消防部门看得比较严的地方,也有的是共性,大家容易忽视的地方,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能多发表意见,多补充补充,有不同看法的欢迎大家一起讨论。。。。。很好,这是福建省的暖通审查讨论稿,供大家参考吧!:)一、有关条文的理解、掌握问题序号条文代码讨  论 

6、 内  容掌  握  原  则1《高规》GB50045-95第4.1.5A条第4.1.5B.5条《建规》GBJ16-87第5.1.1A条有关娱乐场所设置防排烟设施问题。低层建筑及高层建筑内歌舞厅等场所只要设在四层及以上或地下一层时,均应设置排烟设施。其大于20米的内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具体情况应按当地消防部门要求执行。2《高规》GB50045-95第5.2.7条《建规》GBJ16-87第7.2.11条有关排烟风机设机房问题。排烟风机宜设专用风机房。3《高规》GB50045-95第8.1.3条有关高层建筑内走道长度计算和排烟设施设置问题。建筑物内走道的多条线路中,其中最长的一条线路长度即为内走道

7、的长度,当该长度超过20米时,应设置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设施。4《高规》GB50045-95第8.1.3.3条第8.4.1.3条有关高层建筑中庭自然排烟问题。高层建筑中庭净空高度超过12米必须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无论中庭面积大小,或是否具备自然排烟)。如果中庭净空高度小于12米,第8.2.2.5条规定可以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其开窗面积不应小于中庭地面积的5%。5《高规》GB50045-95第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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