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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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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谈判文件采购编号:JF[2013]111401号采购人: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采购代理单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十一月第29页第29页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5第四章采购需求16第五章 合同格式(供参考)24第六章 附件29第29页第29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设备采购项目;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二、招标公告的发布本招标公告在汕头市政府采购网(shantou.gdgpo.com)、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上发布。三、购买谈判文件可按照下述时间、地点和要求购买谈判文件:1.时间:2013年11月28日起至2013年12月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3.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4.所有谈判文件售后不退;5.其他要求参见合格的供应商条款。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递交时间:供应商应在2013
3、年12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2.递交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3.谈判响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代表(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面送达并递交;4.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第29页第29页一、谈判时间:2013年12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六、谈判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七、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邮
4、编:515041电话:0754-88166891传真:0754-88166891联系人:陈工联系人电话:0754-88166891电子邮件:shtbsc@163.com第29页第29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关于要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90号电话:0754-88166891传 真:0754-88166891联系人:陈工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00)。11.1投标有效期:90天1
5、2.1谈判响应文件:正本:1份 副本:3份14.1投标截止期:2013年12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16.1谈判时间:2013年12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第一章2424.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1)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最高限价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上限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方收取中标服务费用。(2)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招标机构同意的币种。(3)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在领取
6、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中标服务费。第29页第29页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1.1采购人:特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为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1.2合格的供应商:1.2.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2.2投标人须是国内合法注
7、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1.2.3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有能力履行并提供所投产品直接包修和售后服务;1.2.4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有效)。1.3凡受托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凡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1.4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1.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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