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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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征求《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办法》和《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意见的函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要求,按照省政府分管领导指示,我们起草了《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办法》,修订了《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现征求你们意见,有关意见请于4月4日前反馈省生态办。联系人:袁哲许玥电话(兼传真):025-86266094电子邮箱:jsstoffice@163.com附件1: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办法附件

2、2: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办法实施细则-14-2014年3月27日附件1: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和《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第三条各省辖市每年编制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书和年度工作计划,报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生态办),作为考核依据。

3、第四条各成员单位每年向省生态办报送年度工作计划,作为考核依据。第五条考核主要内容是:(一)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机制保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监测指标目标值达标情况;(三)《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所规定的“七大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五)年度任务书确定的其他相关任务完成情况;(六)日常工作配合协作情况。-14-第六条实行年度考核,遵循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七条省生态办负责制定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

4、施年度考核;省统计局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指标监测工作。第八条对各省辖市的考核采取总结自查、现场考核和综合认定的方式;对各有关成员单位的考核采取总结自查和综合认定的方式。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年1月开始,3月底前结束。第九条省生态办将把对各省辖市和各有关成员单位的综合认定结果,报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适时公布。第十条考核结果较好的,由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考核结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第十一条考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由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省生态办负责

5、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14-附件2: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修订)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根据《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制定本细则。一、考核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二、考核对象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三、考核依据(一)《江苏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意见》、《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关于深入推进生态

6、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三)《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四)环保部《〈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江苏省“八项工程”-14-监测统计年报和江苏省全面小康、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五)各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五年任务书和年度任务书及考核评分表(见附表),各成员单位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年度任务书及考核评分表(另附)。四、考核程序与方法(一)对各省辖市的考核1.自测自评。每年1月底前,各省辖市对上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推进情况进行回顾总结,依

7、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表,报省生态办。2.现场考核。每年3月上旬,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资料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省辖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推进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报省生态办。3.综合认定。每年3月中旬开始,省生态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照评分标准,对各地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评分,形成评分表。根据各地自评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省辖市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认定,形成最终评分,3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审定。(二)对成员单位的考核1.自测

8、自评。每年1月底前,各成员单位对上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推进情况进行回顾总结,依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表,报省生态办。2.综合认定。每年3-14-月上旬开始,省生态办对照各成员单位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年度任务书和评分标准,组织对各成员单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情况进行评分,形成评分表,3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审定。五、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每年的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上通报公布。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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