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610691
大小:413.79 KB
页数:63页
时间:2018-07-12
《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消防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消防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C-JLZB-2015-569招标人:吉林省消防总队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53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4第三章评标办法………………………………………………………………………………………………..17第四章合同条款2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26第六章技术规格与要求28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32第八
2、章资格审查文件48第九章附件5253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招标条件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吉林省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吉财采计X【20150908】-8397号)的要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消防总队的委托,对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消防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选定中标人。2、采购项目的名称: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消防专用设备采购项目2.1项目编号:HC-JL
3、ZB-2015-5692.2资金来源:政府资金2.3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4、投标报名需携带资料如下(并要求加盖公章):4.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4.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4.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4.4银行资信证明(基本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4.52015年1月-至今依法缴
4、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4.62015年1月-至今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4.7近三年(2012年-2014年度)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4.8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4.9近三年(2012-2014年)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至少有3个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4.10法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
5、件1份)。534.11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4.12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电机3C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4.13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所用钢材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5.2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标人: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431-84895318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7、联系人:罗经理联系电话:135789975195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吉林省消防总队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罗经理电话:135789975191.1.4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消防专用设备采购项目1.1.5采购地点吉林省消防总队l.2.1资金来源政府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消防专用设备1.3.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1.3.3质量要求质量
8、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5.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5.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开标前10天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经理电话:135789975191.5.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1.6分包√不允许53允许1.7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前10天2.2.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