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套牌增多的法律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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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辆套牌增多的法律思考【关键词】机动车辆套牌增多;原因;对策;论文代写  交通成像监管的日益普及,使得大部分汽车的交通违章行为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但另一方面,各种逃避处罚的方式层出不穷,使用套牌成为一种“备受青睐”的方式。所谓套牌牌照,指冒用别人车辆的车牌、车号非法上路行驶的牌照。使用套牌的车辆有的是因为车辆来路不正、手续不全,有的是为了偷逃各种规费。营运车辆、走私车辆、拼装车辆、报废车辆、被盗车辆是这类车辆的主体。最为常见的套牌是,在购车时,车主买两辆同型号、同颜色的车辆,再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假牌照、假行驶证。[1]  一、原因概述  机动车辆套

2、牌的增多是交通管制领域的一大尴尬。具体而言,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一)守法意识的欠缺。一是缺乏对义务的逻辑规定和论证,守法意识极其淡薄;二是普遍存在且过的侥幸思维。为了赶时间或者寻刺激,不少交通违章者将机会主义思想凌驾于守法意识上;更有一些违章者将违章后的被惩处寄托于权力关系者的“沟通”开脱。囿于上述原因,这些违章者会挖空心思,寻找物理层面的先行庇护,使用套牌成为首选。  (二)违法利益的驱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200元、扣2分;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罚款20

3、0元、扣3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200元扣2分。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机动车行驶达到或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2000元罚款,记6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罚款200元。使用套牌的不法驾驶员主观上认为电子设备抓拍到的牌照号码不是真实违法车辆牌照号码,执勤交警为了安全起见一般又不会去追车。正是这种潜在的违法利益的驱动,使不法司机为了逃避经济处罚和扣分,无视交通法律而铤而走险。  (三)惩处力度偏低。机动车辆使用假牌照不是简单的违法行为,其具有产生巨大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根据《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

4、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在某种程度上,上述惩处力度是偏低的,致使守法成本远远大于不守法机会成本,“铤而走险”便不足为奇了。  (四)“保护伞”在作祟。交管领域的保护伞,正由显性转向隐性。这里“3保护伞”,分为两种,一是为交通违章行为提供庇护的力量,另一种是为假牌照

5、制作提供庇护的力量。媒体曝光的增多,以及法治的不断进步,大部分“保护伞”已经不敢如往昔般堂而皇之地为违法者“遮风挡雨”,改为让违法者先行寻找物理庇护(使用套牌就是其中之一),待物理庇护被法之利剑捅破后其便穿梭于权力关系者之间“斡旋”,以期减轻或免除对违章者的处罚。  二、危害分析  使用套牌,或许能够逃避一时的违章处罚,逃掉的可能是两百元的罚单,稍有不慎丢掉的却可能是自己及家人一辈子的幸福,甚至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  (一)助长违章之风。现代人是一个极具模仿力的群体,当一些违章者因为使用假牌照逃过了应有的违章处罚,没有给经济财产带来积极减损,其相识的人

6、会幕而学之。  (二)增加事故隐患。有调查显示,交通事故95%左右都是因为违章造成的,5%左右系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套牌的使用,使得这些人在行驶过程中,肆无忌惮,超车、不按规定行车、闯红绿灯等成为“家常便饭”。这些违章行为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隐患,使得遵纪守法者的行车安全得不到切实的保护,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的有效构筑。  (三)加大侦破难度。交通事故发生,一旦该类机动车辆逃逸,侦破工作将陷入困境。套牌的使用很有可能使肇事者可以“不留痕迹”地逃逸,给事故的侦破工作带来了严重困难。  (四)降低执法公信。套牌、复制牌照的出现严重影响了守法车主的自身利益,有

7、的不法司机挪用的牌照与被挪用的原车型、车身颜色相符,使违法车辆信息无法进行鉴别,当违章罚单开在守法车主的面前,极易造成守法车主不满情绪的产生,本身即是对执法部门特别是交警部门群众公信力的直接减损。  三、对策探析  为了切实保障守法车主的合法权益,维护有序的交通环境,遏制机动车辆假牌照的昂头之风,需从以下方面重拳出击:  (一)在立法层面  《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纳入了刑事规制范畴,是应时之措,具有历史的进步性。在一定程度上,机动车辆套牌的使用之危害不亚于醉酒驾驶,二者均有极大的潜在社会危害性,均严重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因此,在未来的刑法修正中,可

8、以将机动车辆套牌的使用纳入刑事规制范围,规定有最高半年拘役的刑事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其他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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