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设局作风和效能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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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建设局作风和效能建设制度一、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1、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是指各部门的效能建设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2、效能工作立足于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围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务实型、廉洁型机关,落实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运行机制。3、作风效能建设实行一岗双责制度,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全局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分管部门作风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作风效能建设的第二责任人,各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每一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

2、项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4、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工作日不能因学习而影响群众办事,要做到方便群众,文明服务。5、因不落实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或落实不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效能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隆昌县领导干部责令辞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二、公文处理和印章管理制度1、局属各部门报送党委政府的请示、报告等,应当符合公文处理有关规定。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除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事项和特殊事项外,原则上送党政办公室统一按规定程序办理,不直接向领导个人报送公文,更不能同时报送多名领

3、导。领导不受理和审批未按程序处理的公文。局属各部门报送的请示、报告等公文,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送行政办公室,否则不予受理。102、局属各部门报送党委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党建办公室按照领导分工呈批,重大事项报党委书记、局长审批。属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可由党政办公室直接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承办部门须在办结后向局有关领导反馈办理结果。3、以建设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文件,应经局常务会讨论通过,由局长签发;以建设局名义上报或下发涉及单项性工作的文件,经书记、局长及分管领导传阅同意,由书记或局长签发。需要由建设局转发的一般性文件,经局领导批示同意,以行政办公室名义下发。4、以建

4、设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如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重要文件,需送相关分管领导会签后,送局长办公室签发。属于分管领导职权范围的事项并以函件发出的,可由分管领导签发。常规事项的行文和以行政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公文,可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签发。以党建办公室名义发出的事务类函件可由书记签发。5、党务会议纪要,由党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发;局常务办公会会议纪要,由局长或局长委托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发。6、以党支部或局名义行文的文件,文件起草时必须注明文件起草者的单位、姓名、抄送单位等。各部门起草的文件,须经部门分管领导严格把关,涉及多个部门的,须经涉及部门分管领导均要认真校核,确定发文数量后,提前报行政

5、办公室统一处理,办公室加注审核意见,呈送书记、局长及分管领导签发。如涉及统计数据,必须经统计站核准。凡事前未协商一致、政策把关不严、数据不准确、文字书写不规范的公文,一律退回各部门重新按规定起草,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收文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登记处理。办公室主任签注后,呈送书记、局长及分管领导阅示。行政办公室按批示意见及时有关单位、部门办理,承办人在公文处理签上签字,承办部门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上级领导。8、收文涉及会议通知的,凡需要主要领导参加的,由行10政办通知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确定参加人员;需要分管领导或者各办公室参加的,由行政办通知各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确定参加人员。9、切实加强党

6、支部、局机关公章及领导个人印鉴管理。印章由行政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需加盖公章公文,须经书记、局长同意。系按程序审签的,须以签发同意的原件为准。系临时制发,需加盖公章的,须报书记、局长审签或请示书记、局长同意;需加盖领导个人印鉴的,须经涉及此项工作的领导本人同意。三、首问责任制1、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机关各部门办理或咨询有关事项时,群众问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办理的制度。2、被首问人要热情接待咨询或办事的服务对象,做到文明、礼貌、热情。3、对服务对象询问或办理的事项,属于被首问人岗位职责范围的,要按规定予以办理。4、不属于被首

7、问人岗位职责范围的,被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将服务对象引荐相关部门或岗位办理;若经办人不在,被首问人应主动与其联系,把情况交待清楚;若无法取得联系,被首问人应先收下服务对象提交的有关材料,并做好记录,再移交给经办人办理。5、被首问人没有主动告知或引荐的,或属于被首问人岗位职责范围而没有按规定受理承办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效能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处理。6、建立登记制度,由行政办统一制作首问接待办理登记表,明确记载来访者的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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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建设局作风和效能建设制度一、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1、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是指各部门的效能建设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2、效能工作立足于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围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务实型、廉洁型机关,落实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运行机制。3、作风效能建设实行一岗双责制度,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全局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分管部门作风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作风效能建设的第二责任人,各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每一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

2、项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4、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工作日不能因学习而影响群众办事,要做到方便群众,文明服务。5、因不落实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或落实不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效能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隆昌县领导干部责令辞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二、公文处理和印章管理制度1、局属各部门报送党委政府的请示、报告等,应当符合公文处理有关规定。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除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事项和特殊事项外,原则上送党政办公室统一按规定程序办理,不直接向领导个人报送公文,更不能同时报送多名领

3、导。领导不受理和审批未按程序处理的公文。局属各部门报送的请示、报告等公文,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送行政办公室,否则不予受理。102、局属各部门报送党委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党建办公室按照领导分工呈批,重大事项报党委书记、局长审批。属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可由党政办公室直接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承办部门须在办结后向局有关领导反馈办理结果。3、以建设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文件,应经局常务会讨论通过,由局长签发;以建设局名义上报或下发涉及单项性工作的文件,经书记、局长及分管领导传阅同意,由书记或局长签发。需要由建设局转发的一般性文件,经局领导批示同意,以行政办公室名义下发。4、以建

4、设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如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重要文件,需送相关分管领导会签后,送局长办公室签发。属于分管领导职权范围的事项并以函件发出的,可由分管领导签发。常规事项的行文和以行政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公文,可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签发。以党建办公室名义发出的事务类函件可由书记签发。5、党务会议纪要,由党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发;局常务办公会会议纪要,由局长或局长委托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发。6、以党支部或局名义行文的文件,文件起草时必须注明文件起草者的单位、姓名、抄送单位等。各部门起草的文件,须经部门分管领导严格把关,涉及多个部门的,须经涉及部门分管领导均要认真校核,确定发文数量后,提前报行政

5、办公室统一处理,办公室加注审核意见,呈送书记、局长及分管领导签发。如涉及统计数据,必须经统计站核准。凡事前未协商一致、政策把关不严、数据不准确、文字书写不规范的公文,一律退回各部门重新按规定起草,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收文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登记处理。办公室主任签注后,呈送书记、局长及分管领导阅示。行政办公室按批示意见及时有关单位、部门办理,承办人在公文处理签上签字,承办部门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上级领导。8、收文涉及会议通知的,凡需要主要领导参加的,由行10政办通知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确定参加人员;需要分管领导或者各办公室参加的,由行政办通知各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确定参加人员。9、切实加强党

6、支部、局机关公章及领导个人印鉴管理。印章由行政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需加盖公章公文,须经书记、局长同意。系按程序审签的,须以签发同意的原件为准。系临时制发,需加盖公章的,须报书记、局长审签或请示书记、局长同意;需加盖领导个人印鉴的,须经涉及此项工作的领导本人同意。三、首问责任制1、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机关各部门办理或咨询有关事项时,群众问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办理的制度。2、被首问人要热情接待咨询或办事的服务对象,做到文明、礼貌、热情。3、对服务对象询问或办理的事项,属于被首问人岗位职责范围的,要按规定予以办理。4、不属于被首

7、问人岗位职责范围的,被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将服务对象引荐相关部门或岗位办理;若经办人不在,被首问人应主动与其联系,把情况交待清楚;若无法取得联系,被首问人应先收下服务对象提交的有关材料,并做好记录,再移交给经办人办理。5、被首问人没有主动告知或引荐的,或属于被首问人岗位职责范围而没有按规定受理承办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效能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处理。6、建立登记制度,由行政办统一制作首问接待办理登记表,明确记载来访者的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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