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职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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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垣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职权清单行政许可清理目录表序号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实施机构其他共同实施部门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时限要求收费情况是否有数量限制调整意见备注序号名称法定时限(天)承诺时限(天)1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年第406号)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货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在长垣县境内申请从事货运经营和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或个人综合管理科道路运输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1年2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否否保留

3、-35-2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驾驶人员资格认定(含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出租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第六条:国家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

4、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在长垣县境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驾驶人员综合管理科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经营资格证驾驶员客(货)运资格证1年2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否否保留3县行政区域内线路班次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年第406号)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

5、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综合管理科道路运输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4-8年2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否否保留-35-4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9号)第四十四条: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

6、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在长垣县境内公路上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单位或个人综合管理科农村公路管理所2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否否保留国、省道干线公路由公路局许可;农村县、乡公路由交通运输局许可5在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架设、埋设设施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9号)

7、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在长垣县境内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架设、埋设设施的单位或个人综合管理科农村公路管理所2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否否保留国、省道干线公路由公路局许可;农村县、乡公路由交通运输局许可6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

8、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9号)第四十八条: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在长垣县境内公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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