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家畜禁用药物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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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府令第240号  《杭州市家畜禁用药物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2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市长二○○八年一月二日杭州市家畜禁用药物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家畜及家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食用家畜及家畜产品禁用药物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家畜,

2、是指猪、牛、羊。  本办法所称家畜产品,是指家畜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骨、蹄、头、角、筋等。  本办法所称禁用药物,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禁止在家畜及家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  第三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家畜及家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禁用药物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禁用药物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条市、区、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禁用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禁用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商

3、务、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五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订年度禁用药物监控计划,定期公布禁用药物检测的必检项目和具体要求,对禁用药物实施动态监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实施禁用药物监控计划,对禁用药物进行监督抽检,并将监控情况及时上报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农业、商务、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禁用药物监控情况。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

4、、分析监控情况,并上报同级人民政府。  第六条政府鼓励推行家畜及家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管理和品牌化建设,提倡家畜及家畜产品的定向采购,鼓励家畜产品经营者与家畜生产者建立相对固定的采供渠道。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收购、加工、销售含有禁用药物的家畜及家畜产品。  第八条家畜生产者应当对其养殖的家畜的质量安全负责,正确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  禁止家畜生产者在家畜养殖过程中使用禁用药物。  第九条家畜生产者应当建立农业投入品采购查验制度,采购农业投入品时应当查验供货方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第十条家畜生产者应

5、当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如实记录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应当保存两年。  第十一条家畜生产者应当对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按照产品生产批号留存样品,样品留存期为六个月。  第十二条集约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养殖场在出售家畜前,应当自行或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禁用药物检测,建立检测记录。发现家畜禁用药物检测不合格的,应当立即对家畜采取控制措施,作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鼓励集约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养殖场以外的其他家畜生产者开展家畜禁用药物检测。

6、  第十三条市、县(市)外输入家畜及家畜产品实行调运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家畜及家畜产品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家畜及家畜产品生产经营者暂停从输出地向市、县(市)内输入家畜及家畜产品,暂停期由输入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视家畜及家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确定:  (一)家畜或家畜产品经检测含有禁用药物的;  (二)发生禁用药物安全事故的;  (三)存在禁用药物安全隐患,被有关部门通报的。  第十四条从市、县(市)外输入家畜及家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验家畜及家畜产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并留存供货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与家畜及家畜产品供货方签订家畜及

7、家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协议;  (三)确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家畜及家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四)建立家畜及家畜产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输入家畜及家畜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输入地、输入时间、供货方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输入家畜产品应当持有随货同行的禁用药物检测合格证明;  (六)输入家畜及家畜产品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报验手续;  (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十五条屠宰厂(场)应当做好禁用药物的日常检测工作,建立检测记录,对其出厂(场)的家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屠宰厂(场)不得屠宰未经禁用药物抽检的家畜,不得擅自屠宰禁用药物抽

8、检不合格的家畜。发现家畜禁用药物抽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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