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恩施州民委观光电梯采购项目(精品)

项目名称:恩施州民委观光电梯采购项目(精品)

ID:11558672

大小:237.00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8-07-12

项目名称:恩施州民委观光电梯采购项目(精品)_第1页
项目名称:恩施州民委观光电梯采购项目(精品)_第2页
项目名称:恩施州民委观光电梯采购项目(精品)_第3页
项目名称:恩施州民委观光电梯采购项目(精品)_第4页
项目名称:恩施州民委观光电梯采购项目(精品)_第5页
资源描述:

《项目名称:恩施州民委观光电梯采购项目(精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恩施州民委观光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ESZFCG2015(J)—H0011项目名称:恩施州民委观光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SZFCG2015(J)--H011恩施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二〇一五年六月21恩施州民委观光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ESZFCG2015(J)—H0011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书3第二章谈判须知4一、说明4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4三、谈判报价要求5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6五、谈判的步骤6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7七、签订合同7八、付款方式7九、适用法律8十、其它8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

2、数及要求9第四章合同11第五章谈判相应文件基本格式1621恩施州民委观光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ESZFCG2015(J)—H0011第一章谈判邀请书依据恩施州财政局下达的州财采计【2015】A-027号委托函要求,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恩施州民委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项目编号:ESZFCG2015(J)—H011二、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州民委观光电梯采购项目三、采购内容:观光电梯采购(见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四、采购预算:30.5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

3、凡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被视为投标无效)五、投标人资格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具备中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或安装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属经销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六、供应商可在2015年6月3日开始至2015年6月9日下午17:00时止(工作时间)携带公司介绍信、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

4、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恩施州邮政局四楼,下同)报名登记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外地投标人可从招标公告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并连同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后上传至QQ邮箱3075323677,并联系 (0718)8243376工作人员确认报名事宜,未经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的报名为无效报名)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15日下午15:00时八、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九、谈判时间:2

5、015年6月15日下午15:00时十、谈判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采购单位联系人:李仲科电话/传真:1898686638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玉电话/传真:0718-8243376、8243806技术咨询:0718-8243800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邮编:445000网址:www.eszbcg.gov.cn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21恩施州民委观光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ESZFCG2015(J)—H0011第二章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

6、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恩施州民委。2.2“监管部门”是指:恩施州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4合格的投标人2.4.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4.2、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中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或安装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4.3、供应商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属经销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7、;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谈判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谈判响应供应商。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合法生产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认真履行。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他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4.谈判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

8、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本次谈判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4.3谈判供应商应在递交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