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复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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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基础的复习范围选择题看法律基础作业的1~84页的单选,只考单选哈!!案例分析题1.个体户刘甲丧偶后,与24岁的刘乙一起经营副食店为生,商店的总资产约为8万元。1995年刘甲与丧偶妇女杨丙再婚,婚后杨丙的10岁女儿张丁随母与刘甲父子一起生活。刘甲父子俩仍经营商店,杨丙从事家务。1998年以来,因刘乙准备结婚,急需住房,经刘甲的同意,欲将商店赚来的钱购买商品房,遭到杨丙的反对,由此引起矛盾。2002年1月,刘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杨丙离婚。经法院调解,杨丙同意离婚,但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杨丙

2、认为:“商店现有资产是我辛勤操持家务,让刘甲专事经营挣来的,刘乙恋爱中花了不少钱,因此,商店现有的资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我要分一半。张丁是刘甲抚养的继女,享有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离婚后,刘甲应每月负担张丁的抚养费500元,直到其能独立生活时为止。“刘甲认为:“商店现有资产是我和儿子挣来的,杨丙未作任何贡献,我到养了她们母女俩几年,因此不同意分割财产,张丁不是我的亲生女儿,离婚后,我没有抚养的义务。”经法院查明,商店现在资产(包括货物、流动资金、存款及债权等)共值32万元。问题:(1)商店现在资产是否属

3、于夫妻共同财产?商店的现有资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杨丙是否有权分得商店的部分资产?在刘甲与杨丙结婚期间,杨丙在家做家务,商店由刘甲父子经营,因此,该期间商店增值的部分属于三人共有。(3)法院应当怎样分割才合法?杨丙分得8万元(4)刘甲是否有继续抚养张丁的义务?为什么?刘甲没有继续抚养张丁的义务,继父母可以不再抚养继子女。2.赵某背着邻居家6岁的小子聪聪出外玩耍,路遇一大粪坑。赵某欲与小孩开玩笑声称要把聪聪甩到粪坑里。聪聪说:“你不敢”。赵某随即走到粪坑边,弓起身作甩人动作以吓唬聪聪,因站立不稳

4、,与聪聪一同掉入粪坑内,当即大声呼救,人们赶来救起赵某,又捞出聪聪,结果聪聪因窒息而死亡。问:赵某的主观罪过是什么,应定何罪名?说明理由。(1)其主观罪过是过于自信的过失。(2)赵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3)说明过于自信过失的理由3.杨某晚上10点回家途中,发现前面有一女青年甲孤身一人行走,遂心歹意,尾随其后。行至一片树林边时,杨某将甲挟持到树林中,欲行强奸。甲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杨某见状,打消了强奸的念头,转身离去问题:(1)杨某构成犯罪吗?(2)杨某能否成立犯罪中止?(1)杨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即

5、构成强奸罪(中止)。(2)本案中杨某的行为属于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本题请参照课本157页来回答。)4.2002年2月26日的一天下午,小孩陈某(6岁)在路边玩耍,一不小心掉入路旁的下水道,造成“下颌粉碎性骨折,鼻骨骨折”等损害结果,花去医疗费近万元。经过调查发现,甲市为了整顿市容,美化环境,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由市政公司把全市反有的下水道井盖进行更换。此下水道井盖在更换时有不明显的裂纹,由于新井盖已经用完,上级检查很快到来,施工人员认为此井盖不会影响适用,就没有更换新的。但在小孩掉入下水道

6、的当天上午,该市红星厂的一辆超载汽车将井盖压塌,但工厂既没有告诉市政公司,也没有作任何示警标志。问:小孩陈某受到的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红星工厂、市政公司和小孩陈某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红星工厂承担主要民事责任。四理由是:(1)市政公司装置质量不合格的井盖,主观上有过错,其行为是陈某摔伤的原因(2)陈某6岁是未成年人,应有监护人看管。陈某摔伤其监护人也负有一定责任。(3)红星厂超载汽车压塌井盖,但工厂既未告诉市政公司,又没有设置示警标志,是造成陈某摔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5.

7、乙幼年丧父,由母亲抚养万人,婚后,与妻子共建瓦房12间。1960年生一子丙。1970年乙死亡。乙母自乙婚后一直与乙的哥哥甲同住,直至1974年病故。1975年乙妻去世。丙即与甲共同生活,乙家12间房被收作公房。1981年落实私房政策时,将12间房发还给甲。现丙要求继承,与甲发生争议。乙夫妇及乙母均未留遗嘱。1、乙死后,房屋应由谁来继承?作为乙的不遗产应有几间屋?各继承人应分别继承几间?2、乙母去世后中,谁有权继承她的房产?各应得几间?3、乙妻死后,应遗有多少间房产?由谁继承?4、最后,谁对全部房产继

8、承最多?有几间?【参考结论】1、乙妻,乙母,丙,6间;各2间。2、甲、丙;各2间3、8间;丙4、丙;11间。三、论述题2004年8月9日,四川成都的一名退休职工就把某电视台主持人赵某告上了法庭,他以赵某在接受某杂志专访时的言论有一句“他有一个团伙”为由,向法院提起侵犯诉名誉权诉论,而且索赔的标的就是一分钱,此案被法院裁定武候区法院就对李某状告陈某及某报社名誉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判决被告共同赔偿李某精神抚慰金一元整。谈谈你对一分钱,一元钱官司的看法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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