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诉讼财产保全的思考与建议

对诉讼财产保全的思考与建议

ID:11509903

大小:21.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12

对诉讼财产保全的思考与建议_第1页
对诉讼财产保全的思考与建议_第2页
对诉讼财产保全的思考与建议_第3页
对诉讼财产保全的思考与建议_第4页
对诉讼财产保全的思考与建议_第5页
资源描述:

《对诉讼财产保全的思考与建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对诉讼财产保全的思考与建议经i斋与i去对诉讼财产保全的思考与建议撩陈秀君李俊青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摘要]诉讼财产保全在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信用意识缺乏的情况下,对防止诉争当事人恶意转移,藏匿,毁损或挥霍在其占有下的争议财产或有关财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现在的财产保全程序在其制度的设计上还不尽合理,有很多亟需完善之处.[关键词]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建议为了确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民事诉讼法中设立了财产保全制度.设立财产保全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将来依法做出的生效判决能够全面地,顺利地得到执行.从而维护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地保护胜诉一方当

2、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我国财产保全制度的现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程序可分为诉讼财产保全与诉前财产保全.1诉讼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是指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而有可能致使将来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依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而对诉争财产采取扣押等保护性措施的总称.(1)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该案件须是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不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就不存在财产执行问题因而也就没有适用财产保全的必要.只有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方有适用财产保全的可能.第二.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第三.一般由

3、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依职权主动启动诉讼保全程序.诉讼保全程序主要依另~方当事人的申请启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2)财产保全的过程.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立即开始.《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在财产保全开始执行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当事人对于财产保全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2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

4、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在紧急情况下,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并且提供了必要的担保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1)适用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由于诉前财产保全是适用于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即在当事人起诉与人民法院受理立案之前.主要有以下几项:第一.必须情况紧急.如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弥补的损害.7第二.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担保.且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第三.申请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2)诉前财产保全的过程.与诉讼财产保全相比.诉前财产保全的操作过程大致是

5、相同的.但在以下几方面有其特殊性:第一.人民法院只能应利害关系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而不能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第二,应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第三.人民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后.均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二,对于完善我国财产保全程序的几点建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先行的诉讼保全程序暴露出了一些结构性的缺陷.这些缺陷的存在影响了该程序的功能的实现,亟需我们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其进行完善.1在刑事诉讼法的"附带民事诉讼中.应填补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财产保全的法律条款.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

6、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商场现代化2007年7月(下旬刊)总第510期押被告人的财产.司法实践中.某些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经济赔偿.不等到案件起诉阶段.就已经故意把自己的不动产转移或者变卖掉了.即使法院的判决最终维护被害人的请求.可是面对已经变得一贫如洗的犯罪嫌疑人.法院的判决对被害人来说.犹如一纸空文.无法执行.2.保全对象等方面需要完善(1J保全的对象应包括行为.如前面所述.我国财产保全制度的对象仅限于财产一种.但从其他国家的立法来看.保全的对象一般还包括了对行为

7、的保全.即规定可以申请责令当事人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来达到保全的目的.而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实践中也已有当事人提出了行为保全的申请.有人民法院已经进行了一些尝试.因此.在保全对象上有必要增加行为保全的内容.(2)财产保全的措施应将"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改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其他方法.这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范围过窄,不能满足现实生活不断丰富的需要.例如,对于不动产的权属争议,查封的方法将会影响其使用价值的发挥.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此时可以通过通知房产管理部门不予过户,出租或抵押的方式对其进行财产保全.而这种方式是法律所未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