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

天津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

ID:1147594

大小:1.45 MB

页数:18页

时间:2017-11-08

天津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_第1页
天津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_第2页
天津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_第3页
天津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_第4页
天津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_第5页
资源描述:

《天津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1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建科教[2008]647号签发人张连选关于颁布《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科学合理地配置我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资源,有效地利用土地,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按照市建委《关于下达2007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07]1243号)的要求,对《天津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DB29-7-2000)进行全面修订,并更名为《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DB29-7-2008)为我市

2、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08年9月1日起在我市施行,原《天津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DB29-7-2000)同时废止。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标准由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特此通知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二○○八年七月十五日2前言本标准依据天津市建委《关于下达2007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07〕1243号)要求,对《天津市新建居

3、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DB29-7-2000)进行修订,并更名为《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本标准修订工作是在广泛调查研究及认真总结我市近年来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的经济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不断追求,依据现行有关规定、规范,对原标准项目内容和定额指标进行了修改。主要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类,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等行政管理类,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内健身场馆等文体类,养老设施、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类,以及居民机动车停车等市政公用类几个方面。本标准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分类与一般规定、公共服务设施分级与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的

4、布局与配置要求、附则、分级分类附表等内容。各单位在使用本标准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主编单位。主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市规划局、市教委、市容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电力公司、市商务委。批准单位: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起草人:李春梅刘瑞光李金铎姜玉芝宋志英石坚陈冀霞吴静雯高斌滕人瑶龚祥兴宋慧颖李楠31总则1.0.1坚持以人为本,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的需求,建设美丽、和谐、宜居的家园,科学合理地配置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资源,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依据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5、2002年版),结合本市当前和今后的发展实际,将2000年版《天津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DB29-7-2000)修订为本标准。(修编目的)1.0.2本次标准的修订坚持系统性、继承性、兼容性、创新性、相对稳定性的五条原则。(修编与原则)1.0.3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11个新城、环外新家园及城市各功能组团内新建和改建居住用地内,为住宅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适用范围)1.0.4本标准按人口出生率7.5‰;外来打工子女(非本市户籍)小学生占小学生总数的10%,中学生占中学生总数的2%;户均人口2.8人,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5m2计。(采用的

6、指标系数)1.0.5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千人建筑面积指标分为控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均为控制性指标。(控制方法)1.0.6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应按照住宅建设规模和本标准规定,统一规划,并与住宅同步实施。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得随意改变性质或挪作它用。(严肃性)1.0.7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4和本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相关性)2术语2.0.1控制性指标RegulatoryStandard:指居住区在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必须执行的指标。2.0.2指导性指标IntroductoryStandard:指居住区在

7、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可根据标准或市场需求确定的指标。3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分类与一般规定3.1项目分类3.1.1按使用性质划分为七大类: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绿地、社区服务、行政管理、商业服务金融、市政公用。按项目内容分成56小项,其中:教育类4项、医疗卫生类2项、文化体育绿地类10项、社区服务类7项、行政管理5项、商业服务金融类8项、市政公用类19项。另加公建预留1项,共计56项设施。5表3.1.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分类项目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