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457232
大小:41.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12
《质量热讯7777食品潜规则new》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食品行业还有多少“潜规则”需要拿出来晒晒潜规则:冷冻水产品包冰严重,大部分净含量不达标!潜规则:转基因食用油横行.潜规则:很多糖果生产企业的糖果色素超标;潜规则:大小酒楼自制的腌制肉制品,绝大部分亚硝酸盐残留量超标。你去问那些厨师,有多少人知道限量标准?潜规则:盐焗鸡、卤水鸡,若表面颜色较黄,绝对是人工合成色素:柠檬黄、日落黄。。。是到目前为止,大小酒楼的厨房和所有超市的自制熟食,根本没人管!潜规则:去企业现场的监督抽查,有多少是真正去仓库抽样的!质监(包括QS审核时)、商检,很多不过是做做样子,有些甚至是样子都懒得做。
2、这样的结果有多少可信度???潜规则:QS审核已有一条完整的利益链。很多小公司都会请咨询公司帮忙,这些所谓的咨询公司和咨询人员来头都不小,很多甚至就是QS审核部门的内部人员。在中国,所谓熟人好办事,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还有什么不能过的?潜规则:体系审核,包括QMS和HACCP,都已经成了形式。初次审核不过,就拿不到钱;复审不过,说明前面的审核有问题。以利益为导向的公司(认证公司也不例外),为了钱,还有什么原则可言!审核时选一些符合的证据,管他这些证据是真是假。开几项无关痛痒的不符合项。不过是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真正出了事
3、也有理由:审核采用抽样的形式,抽样就有风险。CQC都沦落了,其它的就更不要提了。。。潜规则:不要迷信所谓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别是农产品。用绿色原料生产的产品就是绿色食品?这不过是绿办那帮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幌子!那些所谓的专家在办公室看看资料,去现场散散步,就能保证绿色食品的质量?也太小看劳动人民的智慧了吧!很多绿色农产品,直接是从外面买回来,不过是挑选、包装了下而已!潜规则:羊肉片、羊肉卷基本上都不是羊肉。潜规则:面包过期了,更换一下包装就可继续卖了。生产日期也是提早的。潜规则:市面上的箱装火腿肠,特别是街边
4、用来烧烤的,绝大部分亚硝酸盐残留量超标严重。潜规则:超市销售的产品,生产厂家提前打上所谓的生产日期,当消费者拿到产品的时候,产品就是昨天生产的,很“新鲜”呢。潜规则:计量器具的校准,只要企业拿钱,某些部门根本连校都不用校,甚至连仪器都不用看,企业直接拿校准合格证就行了。有钱真是好事。最近炒热的“毒豆芽”,其实N年前就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已经脱离“潜规则”成了明摆着的现象了。但这事该谁来管呢?涮羊肉价钱便宜的是一些鸭肉加上羊油制成。反季节蔬菜基本都是农残超标,只是大家不敢说而已!!香油里 有多少芝麻?添加了多少香油精看看
5、我们走的路,还是很危险的。领导们光为了预算,盖办公楼,祸到临头不自知。重典应对食品恶性事故和官员、企业主道德沦丧(转自天涯) 说句实话,从这些年来连续发生的一连串重大恶性食品事件,公民们看到的是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质疑的是政府的执政能力、领导及组织部门的考核、用人机制。公民们看到的是食品行政执法被强奸,沦为部门获取利益的工具,质疑的是“法治政府”的信誉度和道德底线。公民们看到的是专业管理部门实行不科学的食品不良产品“召回制度”,对公众形成二次伤害的可能性,质疑的是行政执法者的业务素养和管理能力。公民们看到的是生命长期遭
6、受严重威胁的惨烈现状和对公众生命的漠视,质疑的是各级官员的良知和社会责任心。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实际上目前部分官员、企业主,已经毫无社会责任,完全道德沦丧了。这些年来连续发生的一连串重大恶性食品事件,只讲道德永远也不会让这些人梦醒的,只能重典以对。 一要修改有关法规,对发生重大食品事故地的官员追究刑事责任,不能
7、只用行政免职或辞职来搪塞公众。 二要改现有检察院为刑事检察院,新设立执法检察院,对行政执法、公安执法、刑事检察院执法、法院执法等进行监督。 三要加大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力度,由人大进行进行公民申诉接待,运用质询权、议案权、罢免权对失职政府部门进行政务监督、执法监督和重大决策监督。 四要加大政府公开办事力度,并建立公民公益性诉讼制度,鼓励公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五要建立针对政府工作人员营私舞弊、不作为、乱执法行为,针对违法生产食品、超市自制食品的监督举报制度。实行受理、查处行为相分
8、离,便于监督和考核。 六要明确食品药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不能组织成立所监管企业的各种协会组织。已经成立的各种协会,应转交工业、商务部门协调管理。 七要取消不良食品“召回制度”,对不良食品实行在发现地销毁制度——由企业派人认定,并承担有关销毁费用及罚款。若需承担法律责任,由发现地进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