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已成为解决涉外商事争议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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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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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已成为解决涉外商事争议的有效方式【来源:法制日报】“请记住,清楚明晰永远是您在制订合同时的朋友。”3月22日,美国GreenbergTraurig律师事务所律师Kenneth在“如何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任何公司均需知晓之事项”国际研讨会上的一句话,引起台下众多公司法律事务人员的会心一笑。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商事纠纷也逐渐增多。如何妥善而高效地解决所涉商事纠纷已成为从事商贸活动的中外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因而,这场由方达律师事务所、美国GreenbergTraurig律师事务所、中

2、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以及美国争端预防与解决国际机构(CPR)在北京举行的国际研讨会吸引了来自中信集团、中国人保、中国石油、中国五矿等诸多大型公司的法律顾问。本次研讨会主要围绕“解决商事纠纷中选择国内仲裁、国际仲裁和诉讼的利弊”、“如何拟定完善有效的仲裁条款”以及“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等议题展开。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主办方的美国GreenbergTraurig律师事务所和方达律师事务所正是近来广受关注的“中美医药反垄断第一案”中相关中国药业集团的代理人。  “CIETAC无任何偏

3、见”  在跨境商业合同的磋商中,越来越多的公司法律顾问将在选择仲裁还是诉讼解决未来争议的问题上费心思。  作为一名具有处理国际商事纠纷丰富经验的律师,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师虹认为,在大部分案件中,仲裁比诉讼更迅速,更具有可执行性。由于仲裁程序规则和仲裁员的时间表更为灵活,因此仲裁程序完全能以更快捷、更灵活的方式进行。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130多个已加入纽约公约的国家被执行,这几乎覆盖了所有主要的司法管辖区。然而法院判决却不容易在世界其他司法管辖区得到承认和执行。另外,仲裁是一种私密性很强的程序,你不会

4、在仲裁庭里看到采访的记者,但法院的程序通常是公开的。公司向法院提交的所有关于知识产权权利的信息可能会被视为公开信息。  因此,师虹律师建议,如果公司在涉外合同中选择仲裁解决今后的争议将会有一定优势。  但同时,师虹律师也提醒公司法务人员,尽管仲裁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已取代诉讼成为解决中外企业之间争议的有效方式,选择仲裁仍存在一些劣势。中国法院仅向中国的仲裁机构提供采取临时措施的协助,例如在仲裁程序中进行财产保全等。选择外国仲裁机构的当事人无法获得中国法院的协助以查封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的财产。并且

5、,若仲裁裁决不公正,当事人仅能就程序问题而不能就实体问题提出异议。  在谈到外国公司对中国仲裁尚存顾虑时,美国GreenbergTraurig律师事务所律师Kenneth提到了正在进行中的“中美医药反垄断第一案”。在该案中,根据Ranis与东北制药集团签订的合同中“如果有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进行仲裁”的条款,中方律师团提交了要求强制仲裁和中止案件的动议。但原告方强烈怀疑由CIETAC进行仲裁的公正性。  原告认为CIETAC通常指定中国国籍人士出任首席仲裁员,从而导致对外

6、国当事人的不公正,且CIETAC有权力对仲裁员做出的裁决进行复审并下令做出更改,由此使得仲裁程序不能免遭政治影响。中方律师团针锋相对地指出,CIETAC的仲裁规则与其他仲裁机构规则是一致的。CIETAC仲裁规则允许当事人商定首席仲裁员,其并不必须是中国籍。美国商会的一项调查发现,实际经历过中国仲裁的被申请人,有75%认为,与国际上其他主要仲裁机构的仲裁相比,中国仲裁是值得称道的。调查显示,外国当事人(包括美国公司)经常在CIETAC胜诉。2000年,在185件CIETAC处理的外国申请人诉中国被申请人

7、的案件中,有101件为外方胜诉,只有28件为外方败诉,其余案件均以和解、撤诉或其他方式解决而告终。  Kenneth发言完毕后,一名来自奥地利的参会者起身发言:“我是某外国公司的法律顾问,同时也担任CIETAC的仲裁员。根据我的自身经历,我认为CIETAC没有任何偏见。”  如何拟定完备的仲裁条款  一旦决定将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而非通过诉讼解决,就应着手起草有关争议仲裁程序的合同条款。  美国GreenbergTraurig律师事务所律师HughHackney强调,如果这些合同条款的编写经

8、过了深思熟虑,它们将帮助当事人就实体性、程序性等方面的问题做出合理预期。仲裁条款应至少指明适用的仲裁规则、仲裁员人数及选定方法、解决争议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仲裁地点和语言。  Hugh指出,双方应确定仲裁庭由多少名仲裁员组成(一名还是三名),并在仲裁条款中加以明确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的优点在于费用低廉、裁决迅速和更方便安排,但其缺点在于仲裁员可能不具备解决争议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事项的法律或技术专长,并且可能无法提供与三人仲裁庭相对等的广泛经验。在国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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