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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2
《2012年新起点系统强化每周必练-民法答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新华考资网www.xhkz.com最好,最全,最有价值的司法考试资料网站咨询电话:010-57295288新起点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每周必练二(民法)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解析:《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狗将路过的樱桃小丸子咬伤,是因为小胖故意挑逗。根据该第83条规定,选项A、B正确。狗是小新的财产,狗受伤,致小新的财产受损。而该损害
2、的发生,归根结底是因为小胖的故意挑逗引发的,小胖对此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小新是狗的饲养人。狗造成的损害,小新应当对樱桃小丸子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D项错误。2、答案:B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QQ:281342356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
3、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即如果甲有重大过失,可以减轻动物园的赔偿责任,A选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1条的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即动物园如果尽到了管理职责,则免责,不是“减轻”,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2条的规定:“新华考资网www.xhkz.com最好,最全,最有价值的司法考试资料网站咨询电话:010-57295288新华考资网www.xhkz
4、.com最好,最全,最有价值的司法考试资料网站咨询电话:010-57295288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甲的健康权受到侵害,造成其严重精神痛苦,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选项正确。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QQ:2813423563、答案:A解析: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债权请求权,A选项当选。抗辩权是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期限可以由法律规定,也可以是合理期限,诉讼时效
5、是抗辩事由之一,而诉讼时效与抗辩权的行使效力没有太大影响,B选项不当选。形成权的行使期间是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C选项不当选。支配权是物权的特征,而物权的行使一般没有时间的限制,D选项不当选。4、答案:B解析:本题汽车买卖合同自成立之时生效,不登记不影响其效力,A选项正确。《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此即占有改定的规定,尽管甲仍占有该汽车,但所有权已经发生变动,乙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B选项错误。《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
6、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本题乙取得汽车的所有权,甲继续占有该车,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在甲乙之间形成了租赁合同关系,C选项正确。《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乙取得汽车所有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D选项正确。5、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赠与的相关知识。本题《合同法》第74条规定:“新华考资网www.xhkz.com最好,最全,最有价值的司法考试资料网站咨询电话:010-57295288新
7、华考资网www.xhkz.com最好,最全,最有价值的司法考试资料网站咨询电话:010-57295288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的债券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伤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本题中,周某无偿转让财产1000元,而周某有1000元的抚养费债务,他的捐赠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因此
8、林某作为债权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捐赠行为。6、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诉讼时效。依照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故本题选项为D。7、答案:B解析:本例中,甲商店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对于重大误解,依照《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属于可撤销合同,其撤销权由合同当事人行使,而非仅有被误解人行使。应予注意的是,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在欺诈、胁迫和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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