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员(土建方向)通用知识

施工员(土建方向)通用知识

ID:11406987

大小:136.72 KB

页数:119页

时间:2018-07-11

施工员(土建方向)通用知识_第1页
施工员(土建方向)通用知识_第2页
施工员(土建方向)通用知识_第3页
施工员(土建方向)通用知识_第4页
施工员(土建方向)通用知识_第5页
资源描述:

《施工员(土建方向)通用知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施工员(土建方向)通用知识(145)上篇通用知识第一章建设法规(50)第一节建设法规概述Z1.1.1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及其体现的内容(P1)。单选题1.(易)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A.社区B.市民C.社会团体、公民D.地方社团【答案】C【解析】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

2、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见教材第一章第一节P1。Z1.1.2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的概念及相应调整对象的具体范畴(P1)。单选题1.(易)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即发生在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A.财产关系B.经济协作关系C.人身关系D.政治法律关系【答案】B【解析】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即发生在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见教材第一章第一节P1。多选题1.(易)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即发生在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

3、,包括()。A.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B.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C.建设活动中的财产人身关系D.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E.建设活动中的人身关系【答案】ABD119【解析】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即发生在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见教材第一章第一节P1。2.(中)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及建设监理等中介服务单位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A.建设单位B.劳务分包单位C.施工单位D.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E.设计单位【答案】ACDE【解

4、析】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及建设监理等中介服务单位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见教材第一章第一节P1。Z1.1.3建设法规体系的基本概念及其特性和作用(P2)。判断题1.(易)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通常称为法律部门。【答案】错误【解析】法律法规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成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见教材第一章第一节P2。单选题1.(中)建设法规体系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

5、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保证实施。A.国家公安机关B.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C.国家最高法院D.国家强制力【答案】D【解析】建设法规体系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调整建设工程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系统。见教材第一章第一节P2。2.(易)以下关于建设法规体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建设法规体系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B.建设法规体系必须与国家整个法律体系相协调,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C.建设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不得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相抵触D.建设法规

6、体系内部纵向不同层次的法规之间应当相互衔接,不能有抵触【答案】C119【解析】建设法规体系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国家整个法律体系相协调,但又因自身特定的法律调整对象而自成体系,具有相对独立性。根据法制统一的原则,一是要求建设法规体系必须服从国家法律体系的总要求,建设方面的法律必须与宪法和相关的法律保持一致,建设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以及上一层次的法规相抵触。二是建设法规应能覆盖建设事业的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以及建设行政管理的全过程,使建设活动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建设行政管理的每

7、一个环节都纳入法制轨道。三是在建设法规体系内部,不仅纵向不同层次的法规之间应当相互衔接,不能有抵触;横向同层次的法规之间也应协调配套,不能互相矛盾、重复或者留有“空白”。见教材P2。Z1.1.4我国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及各组成成分的概念和相互制约关系(P2~P3)。判断题1.(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地级市均有立法权。【答案】错误【解析】县、乡级没有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有立法权。而地级市中只有国务院批准的规模较大的市有立法权,其他地级市没有立法权。见教材第一章第一节P3。2.(易)

8、在我国的建设法规的五个层次中,法律效力的层级是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具体表现为: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答案】正确【解析】在建设法规的五个层次中,其法律效力由高到低依次为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