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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1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须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黔东南州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须知 一、备案对象黔东南州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信息服务单位、联网单位。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由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
2、备案手续。前款所列单位应当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三、备案材料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2、ISP、IDC、经营性ICP需提交信息产业部或省级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经营许可证;3、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表》一式两份;5、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备案时请出示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
3、件。 四、备案程序 1、备案单位在黔东南公安局网站(http://www.gzga.gov.cn/web95/)下载或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表》一式两份; 2、填写并提交备案材料。认真逐项填写好备案表一式两份,签名盖章与其它需提交材料一起报所在地县级公安网安部门。 3、材料审查。所在地县级公安局网安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办理备案手续。 4、审查合格后,各单位领回备案表,同时领回由州公安局印制的《国际联网单位备案登记证书》。 5、所在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每年组
4、织对联网单位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6、互联网接入单位、信息服务单位、联网单位的联网方式、提供网络服务内容变更或者终止联网时,应当在五日内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五、备案罚则 对不按规定履行备案义务,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予以警告、罚款、停机整顿等处罚。 咨询电话:8510896、8505110。咨询网站:http://www.g
5、zga.gov.cn/web95/ 黔东南州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二0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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