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立农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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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建立农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论文..毕业内容提要:农会作为社会整合组织,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宗旨,提高了农民政治参与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实现国家与农民的互动和农民与社会强势集团的对话。中国是小农国家,县乡政府处于“非法生存”状态,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和农民政治参与途径缺失五个方面的客观事实决定了中国必须建立农会。现阶段在中国建立农会是可能的。国家应该通过制定《农会法》解决建立农会的合法性问题,为农会的发展排除障碍。关键词:农会;社会整合组织;农民合法权益;组织化;政治参与农会在近代中国革命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毕业,曾经成为农村唯一的权力机关,随后又消失在改革的浪潮中

2、。时下,“三农”问题已经被列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成为困扰中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问题。在求解“三农”问题中,理论界和实务界提出了许多务实的建议,其中,不少学者在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建立农会而不断呼喊,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来自农村,耳闻目睹农村发展的状况,关注“三农”问题,得到过众多师长的指教,曾在广东和安徽等地的农村进行调研,也在有关部门接待过许多来访的农民,我确信“三农”问题中人是第一位的,其核心是农民问题,是农民权益的问题。正因如此,我认为,要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保证农民享有平等的参与经济政治生活的权利,真正平等地参与市场化和现代化进程。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培育农民组织

3、,建立农会就是当前最为有效的办法,这样彻底解决了农民的主体问题,是最为根本的方法。本文是我在长期阅读和调研的基础上,对建立农会的相关问题思考的结果。文章无疑是幼稚和肤浅的,我只是希望借此整理一下思路,如果能引起大家对农民权益问题的关注,起抛砖引玉之效,则庆幸不已。一、农会的定位、任务和作用人们对中国历史上的农会的印象主要是革命组织,与之相连的是,“打土豪,分田地”,“一切权力归农会”,但是,这些并非农会的全部。事实上,中国最初的农会出现在清末民初,是一种社会互助合作组织,以推动农业发展为宗旨。将农会发展为革命组织的是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1922年10月,彭湃领导的赤山约农会也不是革

4、命组织。该会发表的《农民利益》传单宣布农会的任务是:“防止田主升租;防止勒索;防止内部竞争;凶年呈请减租;调和争端;救济疾病;救济死亡;救济孤老;救济罹灾;防止盗贼;禁止烟赌;奖励求学;改良农业;增进农民知识;共同生产;便利金融;抵抗战乱。”由其任务可以看出,赤山约农会只是社会经济自治组织,发挥自卫、自教和自助的作用。直到1923年1月,海丰总农会成立,通过了《海丰总农会临时简章》,明确农会的任务是:一、图农民生活之改造;二、图农业之发展;三、图农民之自治;四、图农民教育之普及。从中也难以看出海丰总农会具有革命组织的性质。因此,中国历史上的农会并不是单一的,内涵多样,为避免误解,本文不以“

5、恢复农会”或“重建农会”而以“建立农会”为题。农会作为革命组织是在社会激变时期的非常选择。和平建设时期,特别是社会转型时期,农会作为社会整合组织,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发展。本文倡导建立的农会,是作为社会整合组织的农会,而非作为革命对抗组织的农会。作为社会整合组织的农会,是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和独立性的,由农民自愿组织、自我管理,进行互助合作、自我教育,旨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农民群众性政治社团。作为社会整合组织的农会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和建议,协调农民与外界的纠纷,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引导农民勤劳致富,教育农民遵纪守法

6、,促进农村健康发展。如无特别说明,下文所述的农会,均指作为社会整合组织的农会。农会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国家与农民之间实现互动的媒介,另一方面是农民与社会强势集团进行协商博弈的工具。从国家来看,农会可以突破基层政府对农民的法律信息封锁,有助于国家法律政策在农村的贯彻实施,同时,农会可以避免基层政府信息上报的失真,直接真实地反映农民意见和农村状况,为国家制定和调整农村政策提供有效的依据。从农民来看,农会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作为组织性的力量,在影响国家政策和与社会强势集团博弈的两个层面上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权益,避免农民在现代化进程中被边缘化。农会不同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会提高了农民

7、政治参与的组织化程度,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则提高了农民经济参与的组织化程度;农会是非盈利性的政治社团,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则是盈利性的经济组织。农会也不同于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由此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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