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科国际大厦物业管理处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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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迈科国际大厦物业管理处人事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人事工作审核权限管理制度7第三章岗位架构及职责9第四章员工招聘管理制度24第五章安防员招聘、培训管理规定26第六章员工任用管理制度28第七章员工离职管理制度30第八章人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32第九章劳动合同管理制度33第十章员工考勤管理制度35第十一章员工人事管理制度41第十二章考核晋升管理制度45第十三章奖惩管理制度47第十四章员工培训管理制度53第十五章福利管理制度55第十六章员工绩效考核制度5767迈科国际大厦物业管理处人事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为规范公司人事制度,特

2、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根据劳动法及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管理处所录用的员工与人事代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服务于管理处。第三条、管理处招聘员工的原则,在于申请人是否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并以该职位的实务知识作为考核录用的标准。第四条、管理处招聘录用员工应严格控制在员工编制范围内,特殊情况下部门人员超编制录用应经管理处总经理批准。第五条、管理处招聘员工,采取社会招聘和内部员工引荐两种方法。第六条、招聘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年龄在35岁以下,特殊岗位(如工程技术岗位)年龄不超过45岁;3、高中以上学历,管理人员应具

3、备大专以上学历;4、无不良行为记录;特殊情况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条件。第七条、应聘人员无论是对外招聘还是内部介绍,必须先经行政部经理面试通过后,再转至申请部门经理进行复试,67迈科国际大厦物业管理处人事管理制度第八条、经行政部初试、部门复试合格,并报总经理同意后,行政部方可通知应聘人员到职。第九条、新近员工无论其为招聘、介绍以及工作经验长短,均须先经试用,并考核合格方能办理转正手续,办理人事关系的转入。第十条、试用员工应首先进行为期半天的管理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内容的学习,再到任职部门报到。第十一条、试用期为两个月,特殊情况延长一个月。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

4、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管理处提出,拒不改正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管理处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第十二条、员工试用、转正工资具体薪酬参照管理处薪资管理标准执行。第十三条、员工转正后,与管理处人事代理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转正之日起两个月内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人事代理服务公司。第十四条、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同时还可享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有薪假期,包括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具体内容参见考勤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根据国家和西安市政府规定,管理处为已调入

5、人事关系的员工统一办理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及住房公积金等国家规定之社会保险,具体标准及缴纳金额以人事代理公司规定为准。67迈科国际大厦物业管理处人事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管理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水准、品德及学识等综合评定,给予晋升。第十七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管理处可以调整员工工作岗位,进行相应员工人事变动。第十八条、管理处员工实行月薪制,员工薪金于次月十二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提前一个工作日)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汇入员工工资账户。第十九条、员工工资实行八级定薪制,管理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年终考核为调整员工工资级别之依据。不同部门、不同职位调整薪资幅度

6、不同。第二十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到期后即行终止。2、管理处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3、劳动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管理处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根据劳动合同法,管理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67迈科国际大厦物业管理处人事管理制度(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管理处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7、、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一条、行政部将在合同期满前30日与员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事宜,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办理续约手续。第二十二条、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员工应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处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第二十三条、员工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至行政部领取离职申请表,由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签批。第二十四条、员工离职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凡与管理处有经济往来账款或借款未结清的,暂缓办理离职手续。第二十五条、员工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后,管理处方可以为员工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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