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

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

ID:11369107

大小:131.50 KB

页数:30页

时间:2018-07-11

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_第1页
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_第2页
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_第3页
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_第4页
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_第5页
资源描述:

《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重庆市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单位: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主管部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地点:沙坪坝区歌乐山镇新开寺村二○○九年四月编制人员名单范晓伟高级农艺师谭钦伟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卢华澍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祝磊农经师陈明刚经济师郭乾东咨询员田华咨询员丁艺咨询员冉丽珊咨询员重庆荣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建新南路16号西普大厦9-1邮编:400020电话:023-86837585传真:023-86837686Email:rongfeng-zx@163目录第一章总论1第一节

2、项目背景1第二节项目概况4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6第一节项目建设的必要性6第二节项目建设的可行性9第三节项目区基本情况11第三章服务现状及需求13第一节服务现状分析13第二节服务需求分析14第三节服务能力与效果15第四章建设规模与目标16第一节建设目标16第二节建设规模16第五章项目选址17第一节场址选择17第二节场址条件17第六章技术方案18第一节技术方案18第二节工艺流程19第七章建设方案19第一节工程方案19第二节设备方案21第八章环境影响评价22第一节项目对环境的影响22第二节环境保护措施22第三节环境影响评价23第九章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2

3、4第一节安全生产24第二节消防措施25第十章组织与管理25第一节建设期的组织与管理26第二节营运期的组织与管理27第三节运行费用分析28第十一章实施进度与招投标28第一节工程进度安排28第二节招投标方案29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30第一节投资估算30第十三章效益分析及风险评价33第一节效益评价33第二节风险分析33第十四章结论与建议34附图1项目区位图一附图2项目区位图二附图3总平面布置图附件1市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附件2市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排污许可证附件3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附件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第一章总论第一节项目背景

4、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二、承办单位概况(一)单位性质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是2007年4月经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渝编办[2006]603号文件批准组建的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重庆市农业委员会;2007年12月,经重庆市人事局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执法单位。(二)人员情况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核定编制人,现有在职职工名,公共卫生问题。本项目拟对重庆动物无害化处理场配套设施进行改进和改造,达到10吨/日、3000吨/年的处理能力,基本满足主城区及部分近郊区县快速、无害化处理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需要;减少“三废”排放,提升环保水平

5、,基本满足主城区和相邻区县的集中无害化处理需求。(二)建设内容新建300千克/小时、800千克/小时的焚烧线各1条和污水循环池150立方米,安装视频监控系统1套、消毒通道1个,购置机动消毒喷雾器、火焰消毒器各2台和专用运输车1辆,扩增电力容量至100千伏安;改造业务用房400平方米、处理车间600平方米,3吨、25吨低温冻库各1座,绿化隔离带1500平方米。五、总投资与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634.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494.0万元,仪器设备购置费103.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19.0万元,预备费18.0万元。申请市级统筹资金634.0万元。六、项目效益项目

6、建成后,将明显提高市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的处理能力,满足主城区及周边区县的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需求,有效降低疫病传播风险,有力保障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市民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维护社会稳定。同时,项目的建成,将改变重庆市目前采用的落后处理方法,建立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的焚烧处理方法,使无害化处理更有效、更彻底,并明显减少废水、废气、废物排放,降低对周围环境、生活饮水等的影响,优化城市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年处理能力3000吨;(二)总投资634.0万元;(三)土建工程投资494.0万元;(四)仪器设备购置

7、103.0万元;(五)市级统筹资金634.0万元;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一节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有利于加快动物无害化处理规范化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第四十八条规定:“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新的国家标准《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1规定

8、:“所有患重大动物疫病、病害动物尸体、病害动物产品进行焚烧销毁处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