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

ID:11340144

大小:124.0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07-11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_第1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_第2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_第3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_第4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_第5页
资源描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签银行付商业汇票:非银行单位组织本票:只有银行本票,出票人银行。支票:非银行单位组织或个人。(一)票据的概念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票据具有如下特征:1.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指设定并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2.票据中涉及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或者说是签发票据的人。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

2、责任的人。收款人(或持票人)是指从出票人(或背书人)那里接受票据并有权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是票据的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背书人是指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支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原则上背书连续性不得进行的背书(1)条件背书(2)部分背书(3)限制背书(4)期后背书【重点提示】票据的当事人包括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是票据的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例题1•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基

3、本当事人的是()。A.出票人B.背书人C.承兑人D.保证人【答案】A【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当事人的有()。A.出票人B.付款人C.收款人D.保证人【答案】ABCD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票据权利的产生、转移和行使等均以票据的存在为前提。即票据权利的发生,必须作成票据,票据权利的转移,必须交付票据,票据权利的行使必须提示票据。票据权利与票据融为一体。4.票据是出票人作出的到期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出票人开出票据,就必须承担到期支付票据上规定金额的义务,只有支付了规定金额才能解除其承担的义务。5.票据出票人作出的付款承诺是无条件的,不管是否发生或不发生某些

4、事情或某些行为,付款人都必须到期支付规定的款项。为便于理解票据的概念,我们还必须了解以下概念:(1)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的行为。即出票人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在原始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作成票据。(2)交付是指出票人将其签发的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即将作成的票据交付给他人占有。(3)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二)票据的种类1.按照范围分类,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发票、提单、仓单等;狭义的票据仅指

5、我国《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种类仅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其中,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本票即银行本票。因此,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三)票据权利与取得付款请求权---第一顺序权利票据追索权---第二顺序(偿还请求)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的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追索的对象---前手【重点提示】我国的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例题3•多选题】我国的票据包括()。A.银行汇票B.商业汇票C.商业本票D.支票【答案】ABD2.按照付款时间分类,票据可以

6、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即期票据是指付款人见票后必须立即付款给持票人,如支票,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远期票据是付款人见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据。3.按照出票人与付款人是否为同一人,可将票据分为字符票据和委付票据。自付票据是指票据的出票人即付款人,如本票。而委付票据是指出票人委托其他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的票据,如商业汇票(不包括见票即付汇票)、支票等。二、支票(一)支票的概念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是签发支票的单位或个人,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支票

7、与汇票和本票相比,有两个显著的特点:(1)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作为付款人;(2)见票即付。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是指收、付款人在同城或规定区域内,不在同一银行开户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办理资金清算,由开户银行将有关的结算票据持往指定的地点相互交换。支票主要用于同城转账结算(但有些票据交换区是跨城市的),在异地不能使用;支票没有金额限制。出票人只能在账户可用余额以内签发支票,不能透支;用于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