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短期自由刑的改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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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短期自由刑的改良论文..毕业论文摘要对于刑法的发展来说,自由刑替代中世纪残酷的生命刑和身体刑而崛起,是近代刑法史上具有历史意义的进步。关于自由刑,由于存在其争议最大的是短期自由刑,所受批判最多的也是短期自由刑。短期自由刑中的短期的定义可谓是众说纷纭,争议很大,笔者认为对于我国刑法来说,拘役可谓是短期自由刑。我国正处在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毕业,各方面利益纠纷和矛盾层出不穷,由此产生了许多轻微刑事犯罪。怎么正确利用刑罚使其发挥最佳的效用,怎么科学合理规定刑罚的种类和内容成为影响成为解决此类社会问题的关键。论文关键词短期自由刑弊端替代方式一、短期自由刑的存在中国自西周时期就萌生了自由刑,出现了

2、所谓嘉石制度,即是一种既有拘坐又有劳役并有一定期限的刑罚①。其后在历朝历代的刑律中也都规定了拘役的内容,但是应该明白我国古代的自由刑不仅具有惩罚的目的,而且具有剥削的意味在里面。对于短期自由刑来说,由于我国古代社会组织体系的完备,国家往往对于轻微刑事犯罪给予宽容态度,力求解决于民间内部,而且社会一直强调平息止争,忌于诉讼,所以轻微刑事犯罪往往解决于民间之中,而作为国家机器和工具的司法机构仅仅关注于大的危害社会的刑事案件,所以短期自由刑根本无适用的空间和条件,民间也乐意和崇尚于用道德和舆论去规制轻微的犯罪。国家用有限的司法资源和有效社会控制手段成功的解决了社会预防和纠治的问题。近代西方的自由刑产

3、生于16世纪在西欧各地都市成立的矫治所或劳役所。由于资本的原始积累,使得失去土地的大批农民流离失所,涌向城市,失业和流浪严重影响着城市的社会治安,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当局便把无业的农民收容起来,组织他们进行劳作,使其自力更生。后来,逐渐收容不良或者犯罪少年及女性犯人,17世纪才开始收容一般犯人,逐渐演变成纯粹的监狱。其中最为著名的是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工作场,其在自由刑的执行过程中已经注意到对罪犯的精神感化和职业教导,例如阿姆斯特丹女监的标语写着:“勿怕,吾并非对汝恶行加以报复,而是将汝导于善,吾手虽严,但吾心仍亲切”。这被认为是现代监狱制度的滥觞。二、短期自由刑的弊端短期自由刑在

4、实际使用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弊害:第一,因为是短期自由刑,没有足够的时间教育、改善受刑人,且因为时间短、严厉性弱而没有威慑力。实务中,大量的不法分子正是觉得拘役等短期自由刑不痛不痒,无所谓轻重,其只不过是几天十几天而已,这些与其犯罪收益的比例是极不协调的。犯罪人往往是付出很小的犯罪成本便可以享受自己犯罪所带来的利益。即便是关在拘留所,由于时间很短,往往无法系统的对犯罪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进行教育和引导,犯罪人只是机械的在拘留所呆够天数,便可以出来继续危害社会,而无法对其人格进行教育和改善,无益于刑法的特殊预防功能。这样更加滋长了犯罪的形势恶化的趋势。第二,短期自由刑只能给受刑人的家庭带来物

5、质上、精神上的贫穷,受刑人被释放后难以重新回归社会。短期自由刑的适用对象即表明了犯罪人其罪行和主观恶性程度很浅,只是轻微的触犯刑法,往往只是一些烦琐小事所引起,事后犯罪人后悔不已,已经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进行了积极的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不顾犯罪人矫正的方面,一味予以关押收监,一方面犯罪人家庭的经济来源被切断;另一方面,犯罪人触犯刑律,一旦处以监禁,对其家庭的精神伤害是巨大的。因为我国的历来的礼仪道德对于罪犯是极度歧视的,家庭成员一旦有人触犯刑律,被科以刑罚,便成为家庭的耻辱,周围的群众也会对这个家庭避之三分。在这之后,可能会促使家庭与犯罪人决裂,使得犯罪人更加得不到关怀和教育,失

6、去重返社会的动力,沦为社会制度副作用的牺牲品。第三,由于执行场所大多数设施不齐备,硬件设施较差,无法完全达到对犯罪人隔离和教育,犯人被不分种类和主观恶性程度地关押在一起,对于犯罪较轻的罪犯来说往往会在监狱中会感染一些其他犯人的恶习。另外,监狱管理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无法对犯人进行系统的良好的教育和指导,不能引导犯人走向好的一面。第四,由于使用短期自由刑的受刑人大多数是初犯,故适用这种刑罚会使他们丧失对拘禁的恐惧感,也造成他们自尊心的低下,不利于防止他们再次犯罪。目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即在于它使得犯人对拘禁不再恐惧,相反他们会觉得国家刑法只不过如此,内心对法律的恐惧和信仰不复存在,这时候法律不再被

7、信仰,那么法律所赞扬和支持的社会秩序在犯人眼里便什么都不是,那么犯罪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社会将不再社会。第五,刑罚体系中存在着罚金与拘役的可以选处的情形,实务中在决定宣告刑的时候,法官在面对一个穷困潦倒的犯罪人的时候往往陷入两难的境地:要么判处罚金,但是面对身无分文的犯罪人,无法执行的刑罚分明就等同于无罪,这是不符合刑法的目的的。如此以来法官只能是判处监禁的刑罚。相反,犯罪人如果腰缠万贯,在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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