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民事诉讼异地管辖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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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建立民事诉讼异地管辖制度论文..内容提要在现有国情下,由于法院存在地方保护、人情案、部分法官素质低等情况,民事诉讼当事人管辖之争异常激烈,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造成法院的公信力下降,司法权威得不到真正维护。为有效解决现有的矛盾,在保持现有我国两审终审制度不变的情况下,笔者提出了“异地管辖制度”这一新思路..,与大家商榷。关键词地方保护人情案异地管辖公信力一、地域管辖制度现行规定存在的弊端。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制度通常适用“原告就被告为原则,被告就原告为例外”的现行规定,并结合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制度确立了我

2、国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框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下现象:1、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民事诉讼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是指法院审理本地当事人和外地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案件时,在地方利益的驱动下,不顾事实和法律,从立案、财产保全、审理、调解、裁判、执行等方面,偏袒本地当事人,损害外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与现象。地方保护主义固然可能产生于诉讼过程的各个阶段,但管辖是首要的和基础性的环节。因为,无论是当事人欲寻求本地法院的“特殊保护”,还是法院欲对本地当事人提供这种“特殊保护”,都以本地法院受理当事人一方为本地单位或个人的诉讼为前提条件。

3、诉讼实践中,原告为了得到本地法院的特殊照顾,或者仅仅是出于对外地法院可能搞地方保护主义的担心,在可以选择管辖的情形下,几乎总是向本地法院提起诉讼,尽管由被告所在的外地法院受理此案要方便和经济得多。甚至在本地法院明显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原告也照样向本地法院起诉,被告则往往提出缺乏依据的管辖权异议,甚至在得知原告已起诉的情况下向本地法院重复起诉。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的考虑,一些法院在明知无管辖权的情况下受理了本地当事人提出的诉讼,甚至在得知外地法院已立案的情况下,仍重复立案,争夺管辖权。如果当事人是当地的上税大户,当地政府更会

4、为其撑起保护伞。12、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依然困扰司法公正最近,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简称“三案”)的严重。大多数基层、中级法院的法官生在当地,长在当地,与当地的关系非常密切,亲戚、朋友、同学、领导关系错综复杂。一些法官不能恪守职业准则,将个人感情带入具体案件的处理中,将司法公正置于人情之下,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下。有些法官与律师形成所谓的“利益共同体”,损害国家和当事人的利益。由于主场有“关系、人情”之利,每

5、个案件的当事人总是力争把“审判主场”留在自己住所地,搞“暗箱操作”,故而管辖之争异常激烈。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虽然不是主流,但他严重影响了法院形象,大大挫伤了老百姓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度和追求公正的积极性。23、滥用管辖权的“下移”制度。从人们的一般理性出发,当事人更愿意并且尽可能地选择较高级别的人民法院来管辖自己的案件,人们更相信较高级别人民法院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主要来源于高级别人民法院自身受非法律因素影响小,虽然这不是绝对的,但人们更愿意相信这是真的。但是,有的法院滥用管辖权的“下移”制度,使原一审法院变成了二审法

6、院,变相剥夺了当事人寻求更高级别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权利,当事人的心理上是不愿也是不能接受的,对当事人诉权的行使也是不公正的。34、回避制度形同虚设我国没有实行法官异地任职的制度,法院的大多数法官是本地人,与当地的关系非常密切,关系网错综复杂。法官保持中立,要求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法官不得审理该案件,目的在于防止法官因个人私利枉法裁判,使任何正直的人在外观上不对法官裁判的公正性有任何怀疑。所以,我国在诉讼立法中一般都规定了回避制度,但是,司法实践中,自行回避不但少之又少,主动找关系案办到是比比皆是。对方当事人要有申请回避的

7、确切证据和理由无疑是望洋兴叹。而且,当事人无法知道案件是否需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哪些法官属于审判委员会成员。由于审判委员会的成员是不公开的,而公开的合议庭成员却又没有最终决定权,当事人享有的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权利只能徒有虚名。4二、现行管辖制度并非是产生司法怀疑的真正原因由于我国诉讼法对于管辖制度规定的过于原则,为一些法院争取管辖提供了条件,再加上地主保护主义严重,管辖制度就像一个平行四边行,虽然有了框架,但不具有稳定性。虽然立法和司法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对预防和克服因违法行使管辖权审理案件而产生的司法不公起到了积极的

8、作用,但问题在于,在法院依法行使管辖权的情况下同样可能产生司法不公。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无论是由被告住所地还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受诉法院同一方当事人之间都存在着特殊的地缘关系,都存在着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的可能,都极有可能和案件当事人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或者说都难以摆脱地方保护主义和“三案”的嫌疑,从而可能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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