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

ID:11289965

大小:27.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11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_第1页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_第2页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_第3页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_第4页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_第5页
资源描述: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具体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后逃逸,此种场合,应在三至七年幅度内量刑;一种是被害人当场没有死亡而逃逸,由于行为人没有及时救助,因而导致被害人死亡,此种情形应在七年以上幅度内量刑。具体认定时,应注意下述几个问题。一、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共同要件(一)交通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交通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是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缺乏这个前提,不能认定为逃逸为交通肇事的加重情节。51.已作定罪情节使用的逃逸行为,

2、不属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不能将仅有逃逸行为的轻微交通肇事行为认定为犯罪并加重处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情形的,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此处的逃匿行为就是定罪情节,即在这种场合,行为人逃匿的行为是构成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一个要素。既然逃逸行为已经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评价,根据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就不能重复评价为量刑情节的逃逸行为了。即在这种情况下

3、,只能在三年以下法定幅度内考虑量刑。2.逃逸行为直接造成死亡的,如果逃逸行为是交通肇事罪本罪的组成部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例如,被告人阎某驾驶奥迪A6轿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李某相撞,将李某撞倒在地,此时李某仅受轻伤,但却卡在阎某所驾驶的轿车底盘下。阎某见撞了人,就驾车慌慌张张逃逸,在将李某拖行约1800米后,人车才分离,此时李某已经被拖死,阎某意识到后,当即停车。经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阎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对于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知道车下拖挂有人,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本案被

4、告人阎某发生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已作为其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情节,不能再作为量刑情节使用,故被害人的代理人认为“被告人阎某的逃逸应当作为加重情节,应当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量刑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我们认为,法院的认定是正确的。因为造成轻伤不构成犯罪,逃逸这个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是导致他人死亡的具体行为,是犯罪行为的组成部分,而不是犯罪后的表现。53.在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场合,同样存在这个前提。比如,案件发生在深夜,路远人稀的地方,或者被害人本身有其他病症,虽然只是被撞成轻伤,但行为人逃逸

5、,被害人由此引发其他病症,因为得不到救治而造成重伤或死亡。对于这种情形,有观点认为,肇事者的逃逸行为导致了被害人死亡,应该按交通肇事罪定罪,而且还应该在七年以上量刑。我们认为,这样认定不符合情节加重犯的基本原理。况且,如果交通肇事只是致人轻伤,逃逸本身并不会引发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只是因为其他因素的介入,与逃逸行为一起共同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处以行为人七年以上的刑罚,又显然违背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因此,对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也应严格控制在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之下。(二)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

6、究此时的基本罪的构成是“重伤+逃逸”,不包括“死亡”的内容。这里包括两层意思:1.行为人明知已经发生了交通肇事,若不知发生事故,则自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可能。如某地曾发生一起案件,下雪天的晚上,被害人喝多了酒,睡在马路上,正在下的雪将其整个人都掩盖了,行为人开车轧过被害人时,他只是感觉到车子震动,也没太在意,继续开车走了,而那个被害人被轧死了。此案的行为人当时确实不知道轧了人,他原本就不知道自己违法了,何来5“逃避法律追究”呢?因此,行为人开车离开现场的行为不能按交通肇事后逃逸定性。2.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

7、追究。如果行为人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也逃离了现场,但离开事故现场是为了求援、运送伤者去医院救治、投案自首或是担心受害人亲属对其打击报复等原因而离开现场,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例如,发生交通事故后,尤其在村庄里面,被害人的家属围上来要打他,司机就开车先跑,然后跑到半路上向交警报警,像这种情况就不能按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来处理,因为他尽管有逃跑的行为,但目的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肇事后的逃跑行为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情形,应该作综合分析判断,不能单凭控方或者辩方的一面之词。如张三傍晚开车撞死人后

8、,马上给120打了救援电话,见周围群众聚集过来,就弃车逃跑,第二天一早就到公安部门投案。该例中张三的行为能否认定逃逸呢?从客观上看,张三确实肇事后逃跑了,但从整个行为来分析,不认定逃逸比较妥当。首先,肇事后张三就拨打了救援电话;其次,车辆手续号牌齐全,单单凭现场的车辆,就能锁定张三是肇事者。既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这种可能,从常理判断,张三就不可能会去实施;第三,张三第二天一上班就去投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