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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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水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4〕36号)、《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郑民文〔2016〕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全区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发放对象金水区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二、发放标准(一)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二)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

2、人,每人每月200元;(三)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三、申请、审核和发放人社部门、民政部门共同负责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1—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由人社部门负责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发放,不再另行申报;其

3、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按以下程序申请。(一)申请1.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户口簿(出示原件,留存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3份),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填写《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3份,另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2.符合发放年龄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核准后,从次月起计发高龄津贴。2015年1月1日至高龄津贴全面实施发放期间(参加我区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高龄津贴者除外),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自符合条件之月起补发。3.非金水区户籍迁入本区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迁入当月即可提出申请,次月起计发。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户籍在郑州市属各县(市、区)之间迁移变动,由迁出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郑州市高龄津贴转移通知单,及时变更。户籍迁出本区或亡故的高龄老年人,其户籍所在社区(村)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要及时办理高龄津贴注销手续,从其迁出或亡故后的次月起停止发放高龄津贴。4.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老年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失联满

5、1个月的,暂停发放高龄津贴;因失联停发高龄津贴的老年人自取得联系认定后,恢复其高龄津贴的发放。5.享—11—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从89周岁增至90周岁,或从99周岁增至100周岁的,无须再次提交申请,信息管理系统可自动升级。(二)审核1.社区(村)在接到个人申请后,要认真调查核实,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及时将申请材料报街道办事处。2.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每季度末的25日前将本辖区内享受高龄津贴老人的新增、变更(升级)、注销(亡故、迁出)等情况上报民政部门。3.民政部门审核汇

6、总后,向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及时予以发放。同时,将资金需求报市民政部门,由市民政部门申请拨付市级匹配资金。(三)发放1.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统一协调资金,财政部门下拨至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实行统一社会化发放。2.对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实行审核制度。可采取本人到所在社区(村)认定或者本人不能到场的提供视频实况、当时照片以及可以证明老人当前健康状况的其他方式进行认定,每季度末的20日前审核完毕,并认真填写审核表。逾期无故不办理认定手续的,从次月停发,直至按规定认定后可以续发。四、人员保障根据郑州市

7、民政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郑民文〔2016〕28号)文件精神,各街道办事处可为社区购买公益性岗位(老龄专岗),专职负责高龄津贴的登记、录入、—11—审核工作,确保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及时、准确。五、监督管理(一)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要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人员亡故、失踪、户口迁出等情况,及时予以核减。享受高龄津贴人员亡故、迁出或失踪1个月以上的,暂停发放。故意隐瞒信息以骗取高龄津

8、贴的,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予以纠正并追回被骗取的资金。(二)民政、人社、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高龄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明确申请和发放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三)民政、人社、财政部门要定期对高龄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时限办理审核的,及时予以纠正。六、有关要求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把高龄津贴发放作为爱老、敬老的重要惠民工作抓实抓好。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协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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