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资料

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资料

ID:11257293

大小:66.01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7-11

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资料_第1页
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资料_第2页
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资料_第3页
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资料_第4页
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资料_第5页
资源描述:

《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资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资料民诉的期间和期日:考试小抄民诉的期间:1.申请回避:3日,可以复议一次,同样是3日。2.公告送达的界满期间:60日。3.诉前财产保全:①申请:48小时内答复②解除:申请人在财产保全后15日不起诉的4.拘留:15日以下5.立案:①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②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6.不得起诉及其例外情况:①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年内,不得离婚;②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年内,除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受理;③判决不准离婚

2、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例,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④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起诉或被告方起诉或6个月后原告方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受理。7.立案后,法院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涉外的是30日);法院应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8.上诉的期间:原审法院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涉外的是30日);法院应在收到答辩状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9.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

3、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10.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并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11.受委托调查的法院:应在30日内完成调查。12.判决:当庭判决的,10日内发送判决书。13.审限:①普通案件,6个月审结;②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延长6个月;③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14.简易程序:3个月审结,不得延长。15.上诉的期间:①不服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②不服裁定,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16.上诉案件的审限:①不服判决的上

4、诉:3个月(二审立案之日后);②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③对不服裁定的上诉:30日审结。17.特别程序:30日或公告期满后30日审结。18.选民资格:选举日5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19.宣告失踪:下落不明满2年,公告期为3个月。20.宣告死亡:①下落不明满4年,(公告期为1年);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21.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生效后2年内提出。22.督促程序:①发出支付令应在15日内

5、;②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23.公示催告:①法院应在3日内发出公告;②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60日;③利害关系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24.破产还债程序:(1)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2)向法院申报债权:①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自收到通知后30日内;②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③逾期未申报债权的

6、,视为放弃债权。25.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的:收到委托函件15日内执行。26.申请执行的期限:①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1年;②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6个月。27.涉外的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6个月。28.涉外的公告送达:6个月。选择填空1民事诉讼具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诉讼活动(诉讼行为),一是(诉讼法法律关系)。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组成的。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

7、件。4在民事诉讼中,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经验确定,有些事实虽是证明对象,但却不需要加以证明,就可以认定为真实的,能够得出应有的肯定或否定的结论。5在民事诉讼中,一般由原告承担这种举证的后果责任;在特殊情况下,由于证明对象6涉外民事案件是否归本国法院管辖,属于司法管辖权,关系到国家的主权,在政治、经济方面都有影响。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这个问题,一贯持积极而又慎重的态度。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不适用于非全民所有制企业。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

8、还债程序,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外的企业法人,不是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不适用破产程序。9民事诉讼是1991年4月9日公布实施的,民事诉讼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也应同时生效。10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其效力不及于企业法人在外国的财产;但外国法院作出的破产宣告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在我国的财产的,根据对等原则,我国法院对债务人的破产宣告,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在该国的财产。11我国历史上最早见于元朝《大元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