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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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科学、客观评价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由省委和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第四条企业负责人的经

2、营业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任免相挂钩的考核制度。第五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省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27第六条 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考核原则。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股东价值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二)科学发展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和投资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推动企业提高战略管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不断增强

3、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企业稳步健康发展。(三)分类考核原则。在体现出资人对企业共性要求,突出投资回报水平的基础上,按照企业所处不同行业、规模大小、资产经营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分类确定符合企业个性化要求的指标,实施科学分类考核,不断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四)行业对标原则。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在兼顾企业历史发展水平,采取企业自身纵向比较的基础上,引入全国同行业平均值,实行横向比较,鼓励企业进行行业对标,与国内同行业同类型先进企业相比较,通过持续改进,逐步达到标杆企业的先进水平。(五)27精准考核原则。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考核目标,将实际完成值与考核目标值的差距控制在合

4、理范围内,不断提高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水平。(六)激励奖惩原则。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薪酬核定及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形成强激励、硬约束的考核机制。(七)全员考核原则。按照全面落实责任的要求,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业绩考核体系,增强企业管控力和执行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第二章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第七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第八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分类指标、保障指标和安全指标。(一)基本指标包括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和经济增加值指标。1、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利润

5、总额。利润总额计算可以加上经核准的当期企业消化以前年度潜亏,并扣除通过变卖企业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2、净资产收益率是指企业考核当期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其中:净资产中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净利润中不含少数股东损益。273、经济增加值(简称EVA)是指经核定的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中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考核细则见附件1),其计算公式为:EVA=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Í平均资本成本率(二)分类指标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点,针对企业管理“短板”,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技术创新投入、资产经营效率及风险控制能力等

6、因素,由省国资委与企业协商,并在责任书中确定。原则上,各企业分类指标在三年任期内不再变动。(三)保障指标为企业必选指标,包括节能、减排和职工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由省国资委依据节能、减排和劳动工资等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予以确定,具体指标在责任书中明确(其中节能、减排指标为工业类企业必选指标)。(四)安全指标以安全管理部门的考核指标为准。第九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内容所占权重:1、基本指标所占权重为60%,其中:利润总额所占权重为20%、净资产收益率所占权重为30%、经济增加值所占权重为10%(省国资委将视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各项指标及其所占权重)。2、分类指标所占权重为40%,视各企业分类指标分别确定

7、权重。273、保障指标为扣分指标。4、安全指标为否决指标。第十条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按下列程序签订:(一)提出年度考核目标建议值。每年第四季度,企业负责人按照省国资委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经营状况,对照同行业先进水平,预报当年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建议值,并将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省国资委。考核指标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上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或前三年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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