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库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浙江省水库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ID:11226731

大小:131.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7-10

浙江省水库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办法_第1页
浙江省水库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办法_第2页
浙江省水库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办法_第3页
浙江省水库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办法_第4页
浙江省水库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浙江省水库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浙江省水库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办法08(征求稿)第一条为加强水库运行监督管理,确保水库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规范已投入使用的水库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未投入使用的在建水库(含除险加固)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水库主管部门(业主)和水库管理单位应当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第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水库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查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根据工作性质,可以委托专业机

2、构实施。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水库安全运行年度监督检查,分析研究本年度水库安全运行存在的问题,安排落实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明确各项安全责任。第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实施监督检查:(一)大型水库、跨设区市的中型水库,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二)设区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型水库、跨县(市、区)的小型水库和其他市本级水库,由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11—(三)前两项规定以外的水库,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四)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的查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本级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的查处。第六条

3、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水库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落实情况;(三)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四)水库管理人员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五)工程设施维修养护情况;(六)水库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第七条水库主管部门(业主)和水库管理单位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汇报有关工作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弄虚作假、隐报瞒报,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专业机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应当有2人以上成立检查组,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检查工程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及运行操作等情况;(二)听

4、取被检查单位关于水库安全运行工作的汇报;(三)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四)要求被检查单位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五)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意见。第九条—11—监督检查完成后,检查人员应逐库填写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记录表。记录表由组织开展检查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存档。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相应的整改意见,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后,应当形成书面记录,需要整改的问题,检查人员应现场出具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组织检查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被检查水库的主管部门(业主)和管理单位各一份。第十条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严重影响水库安全运行问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发文予以督办。第十一条 水库主管部门(业主)、水

5、库管理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或督办通知后,应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人,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认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及时向组织监督检查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整改落实情况。第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组织复查。复查完成后,复查人员应逐座填写水库安全运行监督复查表。复查表一式三份,组织复查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被检查水库的主管部门(业主)和管理单位各一份。第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通报。第十四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或经二次督办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以下

6、措施:(一)对水库主管部门(业主)、管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二)采用行政监察方式约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三)下达空库运行或限制蓄水指令;—11—(四)具有发电功能的水库,函告电力或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予以解网;(五)国有、集体所有、国有控股的水库,按干部管理权限函告相应的党委、政府督查室及监察部门;(六)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依法行事、廉洁自律、认真负责,相关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六条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水库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

7、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11—附件一(水行政主管部门名称)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记录表(适用于大中型水库)水库名称检查时间主管部门管理单位检查对象及内容检查记录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1大坝安全管理主管部门责任人是否明确2水库管理单位有无落实;水库管理单位负责、技术总负责等岗位职责是否明确,人员是否落实,相关人是否知晓其职责3水库管理单位配备的专业技术(操作)人员能否满足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要求4水库管理人员经费能否足额保障5水库工程维修养护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