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医保卡配药买药大有讲究

用医保卡配药买药大有讲究

ID:11217565

大小:59.25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10

用医保卡配药买药大有讲究_第1页
用医保卡配药买药大有讲究_第2页
用医保卡配药买药大有讲究_第3页
用医保卡配药买药大有讲究_第4页
用医保卡配药买药大有讲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用医保卡配药买药大有讲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用医保卡配药买药大有讲究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9月13日8:25    本报记者汤碧琴    新修改的《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尽管已于5月1日起实施了,但与之相配套的政策则还在继续制订完善之中,并且正源源不断地推出。那么,参保人员拿着医保卡怎样到医院看病配药?或者是有了点小病小痛怎样到药店自主购买非处方药?根据医保部门新推出的《宁波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处方药购买管理办法》,这其中可是大有讲究,参保人员务必要遵守“游戏规则”。当然,这两个办法是针对本市市区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而言的。   用药以《药品目录》为准   医保的用药范围有多大?《办法》规定,要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用药范围的有关规定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执行。   《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其中,西药、中成药实行“甲类”和“乙类”分类管理,中药饮片按《药品目录》规定实行排除法管理。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且符合限定支付范围规定发生的费用,在医保基金中按规定支付。参保人员如使用《药品目录》外药品,或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但不符合限定支付范围规定的药品费用,医保

3、基金不予支付。   药品费用分类支付   参保人员按规定使用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办法支付:使用“甲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医保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按5%的比例(《药品目录》另有规定的除外)自付,再按医保有关规定支付;使用中药饮片,除“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和“单味使用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外,所发生的费用按医保的规定支付。其中使用免煎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按10%的比例自付,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   特殊用药另有规定   《药品目录》中带“△”限定在门诊使用的药品,参保人员住院期间

4、因治疗需要,在无其它替代药品情况下可短期使用,但出院带药不列入医保支付范围。   抗肿瘤放疗或化疗的辅助用药,应严格按照《药品目录》规定使用。   非医保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其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药品属于《药品目录》范围的,药品费用按医保有关规定支付。   参保人员使用蛋白类制品(包括人血白蛋白和人丙种球蛋白),先由个人按10%的比例自付,再按医保有关规定支付。   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制剂,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与《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名称及剂型

5、相对应的,其甲乙分类按照《药品目录》规定执行,其他医院制剂按甲类药品管理。   异地就医用药可选择   参保人员转外就医或异地定点就医,其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可按《药品目录》的规定执行,也可选择适用医疗费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医保药品目录。选择后者的,其用药范围、药品自付比例、限定支付范围按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自费药品要经本人同意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因病施治、合理治疗的原则选择用药。需使用自费药品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亲属同意。   另外,《药品目录》内药品未经国家或省物价管理部门定价的,其费用不列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6、。   出院配药不超过15天   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参保人员病情,按以下原则掌握药量:参保人员门诊就医用药,急性病一般不超过3日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7日量,癌症、结核病、糖尿病、精神分裂症、病毒性肝炎、高血压病、冠心病不超过1个月量。住院的参保人员出院时需带治疗药品的,一般不超过15日量。   工伤生育保险参照执行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二等乙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离休干部配偶医疗统筹、机关工作人员子女医疗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医疗的药品使用和管理参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其中应由工伤保险基金和二等乙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基金支付的《

7、药品目录》内药品,不设个人自付比例。   买处方药要凭医生处方   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非处方药,也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的门诊(不包括特殊病种治疗)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定点零售药店应根据参保人员病情掌握购买药量,   为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药和医保非处方药购买服务。   每次购药不超过60元   参保人员应凭本人的《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可使用本人的个人帐户资金,在定点零售药店直接购买基本医疗保险非处方药。购药量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每次购买的总额不超过60元(单品种最小包装除外)。  

8、 甲类药全由个账资金支付   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