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检疫须知

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检疫须知

ID:11163471

大小:41.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10

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检疫须知_第1页
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检疫须知_第2页
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检疫须知_第3页
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检疫须知_第4页
资源描述:

《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检疫须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检疫须知一、入境前准备1、进口商应当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了解产品国家标准要求,进口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2、进口商在进口前,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在网上申请进出口商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进口。其中境内进口商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后,应按照《江苏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第六条规定提交相关纸质文件材料,到工商注册地检验检疫局办理审核手续,注册地检验检疫局审核通过后,将提交质检总局最后审核;境外出口商备案需网上提交备案

2、申请,待质检总局审核(不需要提交纸质资料),境外出口商备案可以通过境内进口商委托办理或境外出口商自己办理。《江苏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管理工作规范》下载地址:http://www.zfxxgk.suzhou.gov.cn/szglbm/szcrjjyjyj/201310/t20131023_296618.html进出口商网上提交申请备案网址:http://ire.eciq.cn境内收货人备案查询:http://ire.eciq.cn/conire/controller?SERVICE_ID=REGISTRY_CONSIGNEE_SHOW_SERVICE&newsearch=tr

3、ue&recordperpage=153、进口商应熟悉了解拟进口产品所使用的原辅料及其生产加工工艺。4、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需加贴中文标签,进口商需制作中文标签,中文标签需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口商对所标注内容负责,要求如下:(1)需符合《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除非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可,否则标签上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二、入境报检进口报检时,报检人除按照《出入境检验检

4、疫报检规定》提供相关单证外,还应根据产品情况要求提供以下资料: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2、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3、原产地证书4、卫生证书5、首次进口的,应当提供相应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的项目的检测报告,包括标准中引用的食品中污染物和真菌毒素的标准。属于可选择性成分的,如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了该成分含量,则检测报告中应包括该项目。6、非首次进口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报检时应当提供首次进口时提供的检测报告和报检单的复印件,以及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项目的检测报告,目前规定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

5、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叶酸、泛酸、生物素、胆碱(不适用未添加的产品)、肌醇(不适用未添加的产品)、牛磺酸(不适用未添加的产品)、左旋肉碱(不适用未添加的产品)、钙、磷、碘、硒(不适用未添加的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铁、铜、锌、商业无菌(适用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菌落总数(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阪崎肠杆菌(适用0-6个月婴儿配方食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适用婴儿配方食品)、硝酸盐(不适用添加蔬菜和水果的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亚硝酸盐、铅、黄曲霉毒素M1

6、7、标签资料要求(a)首次进口报检时,报检单位除应按报检规定提供上述报检资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标签检验有关资料并加盖公章:(一)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二)中文标签样张;(三)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当标签标注获得奖项、荣誉、认证标志等内容的,应当提供经外交途径确认的有关证明文件(五)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b)再次进口,可只提供首次进口标签备案号(首次进口中文标签经检验合格的,中文标签实施备案,并生成一个备案号)和中外文标签样张,免于提供4中(三)-(五)项证明材料。三、检验检疫1、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在检验检疫合格之前,应当

7、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监管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2、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符合产品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验,也包括对标签进行格式版面检验,并对标签标注内容进行符合性检测,符合性检测与产品检验监督抽样结合进行,不作单独抽样。3、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经检验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四、后续管理1、进口商应建立的进口记录,记录包括以下内容:品名、品牌、规格、数重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