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我国医事仲裁机制的再思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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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我国医事仲裁机制的再思考论文.freelICRA)特别强调仲裁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中的重要性。MICRA承认仲裁解决医疗纠纷的效力。仲裁委员会由退休的法官和律师组成,这些法官和律师都有丰富的处理医疗过失损害赔偿案件经验,他们会帮助受害者和医生或者医院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事实也证明,仲裁解决医疗赔偿纠纷会对医患纠纷双方都有利。41997年,美国仲裁协会、美国律师协会以及美国医学会作为发起机构,联合成立了国家医疗纠纷解决委员会。国家医疗纠纷解决委员会通过实施“正当程序协定书”,来推进仲裁在解决医疗纠

2、纷中的作用。据调查显示,美国85%的医疗纠纷都是通过仲裁和调解的方式解决。5我国台湾地区将“调解”和“仲裁”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机制,地区“中央”还成立了专门的医事仲裁委员会。2、我国医事仲裁机制的现状及成因近年来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探索和寻找医疗纠纷高效、低成本的解决机制已成为重塑和维系良好的医患关系的迫切要求。仲裁以其特有的优势,逐渐被医界、法学界所重视,并屡屡跻身人大代表立法提案之列。法官们也希望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前有一个类似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以解决专业技术问题。然而,时至今日医事仲裁仍

3、就是纸上谈兵,我国并未建立医事仲裁机制。笔者分析,制约仲裁开展的因素如下:⑴社会障碍。表现为医疗机构和病患对仲裁制度的不了解。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一位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的法律实践中,仲裁主要应用在民商事纠纷、劳动争议上,医事仲裁还是第一次听说。”法律专业人士尚且鲜有所闻,对于作为的社会普通人的病患和医者而言,仲裁就仿佛深居闺阁的“大小姐”。笔者曾经就医事仲裁问题走访宁波各大医院医务处(科)的负责人,被访问者多表现出一脸茫然。⑵人员障碍。医学科学的高科技性和高风险性使得医疗过失的难以认定,

4、医疗行为与医疗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判断。理想的医事仲裁员应具有医学和法学双重知识背景,但目前兼通医学和法学的复合型人才奇缺,而且在短期内难以改变。⑶制度障碍。仲裁制度上的缺陷主要有:①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规定过于苛刻,解释上从严要求。在现实中,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常常争执不下,患方往往采取软磨硬泡,“拿死人压活人”,甚至冲击打砸等手段达到其高额经济索赔的目的。因此,医患双方不可能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②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有选择仲裁程序的自主权,仲裁程序因此具有灵活性、兼容性。但我国在仲裁

5、程序方面的规定繁琐而刻板。比如,我国《仲裁法》第45条的规定,证据应在开庭时出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这一规定不仅排斥了在仲裁活动中其它质证方式,而且制造了采用书面形式审理案件的法律障碍。这些与仲裁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经济快捷的仲裁价值背道而驰,使得仲裁程序在某些方面几乎成为诉讼程序的翻版。8③判决效力不稳。仲裁机构属于准司法机构,不享有国家强制权。没有强制权的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不仅权威不足,而且难以控制程序。民事诉讼法上规定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仲裁法上规定有撤销裁决的程序,两个程序可以先

6、后启动,一项仲裁可能受到两次挑战,权威的不足使得仲裁机构处理起医疗纠纷来显得捉襟见肘。⑷司法障碍。仲裁法赋予了仲裁机构对民商事纠纷进行裁决的权力,但未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权力以及其它相关权力。法院的支持对仲裁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但现实的情形是,法院或多或少对仲裁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还未产生足够的认同,甚至排斥仲裁。9(5)自身障碍。仲裁机构虽然具有独立的准司法地位,但就目前开展的医事仲裁来看,其与卫生行政部门密切联系10,难以摆脱行政权力的干预和影响。3、对策我国历史上仲裁制度极不发达,无论从制度上还是

7、从实际运行的角度都很难说仲裁已经成熟,可以说我国的仲裁制度尚处于萌芽时期。鉴于这一现状,并参考域外国家仲裁的实践,笔者建议:⑴建立强制性与自治性相结合的复合性医事仲裁机制。强制仲裁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它无需当事人同意,即可根据法律规定强制适用。强制性的医事仲裁制度有利于发挥仲裁专业、高效、经济的特点。但是强制仲裁有悖于仲裁自愿原则,仲裁程序的启动本身并非当事人自由选择的结果,而是依据法律的强制规定,如果不允许当事人不服另行起诉,不仅有剥夺当事人诉权的嫌疑,而且使得法院

8、对仲裁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管,使得国家审判权有旁落他家之虞。从仲裁“接近司法”角度而言,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应当有权向法院起诉,以求得司法保护。但是从效率的角度考虑,如果仲裁后一律允许当事人另行起诉,则容易形成一裁二审的局面,仲裁的过滤作用难以发挥,违反了仲裁效率原则。缘于此,笔者建议:①立法规定医事仲裁为处理医疗纠纷的必须的前置程序,取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②赋予当事人自由缔结仲裁协议的权利,通过当事人的选择,实现实体利益和程序利益的平衡。如前所言,强制仲裁违反了仲裁自愿原则,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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