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青少年刑事政策的需要与司法制度的建设

我国青少年刑事政策的需要与司法制度的建设

ID:11110012

大小:58.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10

我国青少年刑事政策的需要与司法制度的建设_第1页
我国青少年刑事政策的需要与司法制度的建设_第2页
我国青少年刑事政策的需要与司法制度的建设_第3页
我国青少年刑事政策的需要与司法制度的建设_第4页
我国青少年刑事政策的需要与司法制度的建设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青少年刑事政策的需要与司法制度的建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我国青少年刑事政策的需要与司法制度的建设----司法制度论文-->我国青少年刑事政策的需要与司法制度的建设[摘要]我国青少年刑事政策必须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现实需要,为此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观念,落实方案措施,工作载体也要创新。当前应当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法院为抓手,全面推进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建设的步伐。[关键词]刑事政策少年司法司法制度一、我国青少年刑事政策旺盛的生命力,在于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现实需要从国际上来看,随着形势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各国刑事政策都要随之调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的刑事政策体现出两极化发展的特征,即一个国家的刑事政策,往往同时体现

2、出“严厉的刑事政策”和“宽松的刑事政策”两个不同的特点[1],前者如对恐怖主义、毒品犯罪、经济犯罪等采取严厉的打击和处罚的措施,后者如缓期起诉、保护观察等非拘禁的刑事处分来代表自由刑的开放性的处分政策。导致这一趋势的既有改善犯罪者更生和重返社会条件的因素,又有减轻执法机关负担,特别是避免刑事设施和矫正设施人满为患现象的因素,更是刑事思想观念更新的产物。我国刑事政策始终坚持宽严结合的方针,尤其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针对刑事犯罪活动十分猖獗的态势,我国采取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活动的斗争,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然而,对未成年人犯罪来说,我们实行的是有特色的“宽松的刑事政策”,那就

3、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少年法庭的建立和发展是少年司法实践需要的反映,是改革的产物,同样也是我国刑事政策科学化的体现。如果说我国少年刑事政策具有旺盛的生命力,那么,这种生命力的源泉就在于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现实需要。正如任何实践活动和改革措施都离不开理性思维和理论指导一样,已经步入“成年”的我国少年法庭,也应当在科学理论的引导下继续深化改革,更好地处理好“宽松的刑事政策”的“度”,解决落实好“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具体措施、方案、方法等操作性的问题。笔者认为,科学的理论引导和支持不仅可以帮

4、助少年法庭摆脱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并且还将推动少年法庭继续发展、日臻完善,从而在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治中发挥出更大的效能。二、新形势下科学的刑事政策需要有思想观念的进一步解放,工作载体的进一步创新,方案措施的进一步落实,方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从刑事司法角度来看,刑事政策的实质就是探求犯罪原因,从刑事角度来对现行刑罚和刑事对策作出评价并加以改进的对策,评价颇具中国特色的少年刑事政策应当以法律和社会双重效果有机结合作为客观标准。毋庸讳言,我国在少年司法制度创建过程中有许多新的探索和新创造,最突出的是富有特色的社会调查制度、贯穿案件全过程的寓教于审原则、贯彻综合治理方针的社会

5、帮教组织和法制教育措施等方面,并且将少年司法制度建设融入整个社会的改革和发展之中,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框架,从而获得了卓著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包括犯罪未成年人在内的全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誉,同时对国际社会少年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作出了理论和实践上的贡献。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遇到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们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将保护历史传统与创新相结合,在科学的刑事政策指导下,不断研究和解决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这是历史赋予我们重任。为此我们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坚持少年司法制度

6、模式的开放性,扬各国少年司法制度之长,避各国少年司法制度之短,形成自身的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从更广阔、更深刻的背景上去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的国际合作和联系,努力介绍、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经验?成功的做法,促进本国少年司法制度符合我国所签署的联合国文件的要求,使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早日进一步完善;(二)在全面掌握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犯罪规律基础上,重点研究不同时期未成年人犯罪质的规定性的变化,解决好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非刑事化或与之相反的犯罪化问题,形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犯罪构成,通过专门的刑事立法实现对特殊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区别对待的方针;(三)将少年审判机构的改革列

7、为少年司法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重点课题,切实解决少年司法机构的诉讼程序的科学模式、改革进程和步骤等,以达到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四)深入探讨司法对未成年人事务的干预范围和力度,既要尽力避免国外少年司法机构滥用司法干预,同时也应该根据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适当扩大司法干预未成年人事务的范围,并以司法干预本身是否科学和有无实效来作为衡量标准,通过立法机构和立法程序科学界定少年司法机构受案范围,发挥其在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特殊作用;(五)进一步树立未成年罪犯“投入监禁机关始终应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