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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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第一篇药品医疗器械基本常识一、什么是药品?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二、什么是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

2、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三、什么是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三)超过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四、什么是处方药?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五、什么是非处方药

3、(OTC药物)?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该类药品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OTC)。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又分为甲、乙两类,甲类非处方药为红色(OTC);乙类非处方药为绿色(OTC)。六、处方药、非处方药可以有奖销售吗?《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七、展示会、产品宣传会可以现货销售药品吗?《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

4、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八、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哪些药品?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以下药品: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以及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在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药品。九、目前药品零售企业应该如何销售处方药?按照国食药监安[2005]409号文件、浙食药监办[2005]128号文件精神,目前处方药暂实行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或登记销售制度,待条件成熟后实现处方药凭处方销售。以下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上述“药品零售企业

5、不得经营药品”以外其它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逆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和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上述以外的处方药销售时,有处方的凭处方销售;确实无处方的,必须填写统一的《处方药登记销售表》且须驻店药师审核、签字后销售。十、是否所有的药品零售企业均能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不是。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只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

6、品零售连锁企业才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十一、药品标签和说明书应注明哪些项目?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十二、药品有效期如何计算?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若标注有效期仅到月份的,是指该药品可以使用到该月月底。十三、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市场上销售吗?不可以。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

7、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不得发布医疗制剂广告。十四、药品广告可以自行发布吗?《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药品广告必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方能发布;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同时规定:处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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