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代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浅析电子证据论文

信息时代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浅析电子证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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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时代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浅析电子证据论文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已经被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所认可。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文件中都有对相关电子证据的规定,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刑事电子证据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我国的电子证据立法仍具有明显的不足,电子证据的收集提取和应用还存在很多困难……计算机通讯技术、网络技术和网络商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引发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如网络诈骗、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色

2、情赌博网站、电子邮件炸弹、散发电子垃圾邮件及网络知识产权等问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各种大量的相关的电子信息作为证据被大量使用。因此,如何收集、提取、认证、采纳电子证据便成为日益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图从电子证据对刑事证据制度的改进与完善为切入点,着力从电子证据的特点及对刑事证据制度的影响等方面来阐释,结合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证据制度的缺陷..,提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改进与完善的方向。一、电子证据的定义当前,电子证据在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意义上的概念界定,对电子证据的定义也仅限于一般意义上的学术探讨。同时人们也

3、尚未对电子证据的本质达成一致,但从目前国内外的学术及一些司法实务中,“电子证据”被广泛接受已是不争的事实。徐静村教授认为:电子证据是在网络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时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数据。学者刘品新则认为:电子证据是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它是伴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或其他电子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全新的证据形式。从上述定义我们可以看出,电子证据是一种信息技术时代由电子技术、通讯技术尤其是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而引发的新的证据形式,它

4、已经发展成为超越传统证据形式的全新证据表现形式。从广义上讲,通过信息技术所传递或存储的所有电子数据都可以作为电子证据,包括传统上的电报、传真、电话及到近现代才出现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电子签名、电子商务交易记录甚至于网页、手机短信等。众多的证据表现形式构成电子证据的主干,而对这些证据如何定性、归类,如何收集、提取、固定、保全和认证,以及对证据时效性的审查判断等则是刑事司法实践中一个全新的研究课题。同时它的发展与趋向也直接关系到刑事证据制度的方向与价值趋向,甚至影响到整个证据制度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二、

5、电子证据的特点电子证据是计算机软硬件及其他计算机交易记录等数据信息,在无人为因素故意干扰的情况下,它具有一般证据所具有的客观性,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同时,电子证据也具有传统的证据所不具有的特点,这也是主张电子证据独立于“七种证据”形式的理由。(一)高科技性计算机是现代化的计算工具和信息处理工具,电子证据的产生存储和传输,都必须凭借计算机技术、存储技术、网络技术等,离开了这些高科技含量的设备装置,电子证据就无法生成、传输和保存,同时也难以为人所感知。(二)精确性电子证据所具有的精确性是其他所有证据

6、所不能相比的。在无外界修改和无输入差错的影响下,电子证据能够准确地存储并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也就是说计算机在生成、存储与传输过程中基本上不发生错误,输入什么它还原的就是什么,而且只要保存得当,数据一般不会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电子证据一经形成便始终保持最初、最原始的状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和案件的真实情况,其精确性决定了电子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它存储方便,表现丰富,可长期无损的保存而且可以随时重复使用,避免了物证因环境因素的影响而出现的不稳定性、易损毁性及证人证言的主观性。(三)脆弱性

7、电子证据作为信息的产物,具有非常强的数字性。数字性给电子证据带来的一个巨大挑战就是其内在的信息脆弱性,更具体的说即数据的易破坏性、易删改性。尤其在互联网环境中,网络的高覆盖率和开放结构常常使电子证据被破坏和删除,破坏者有可能是产生电子证据的计算机的使用者,也可能是黑客,或是计算机病毒,甚至一次意外的断电事故。这一特性也是电子证据得以采纳认定的软肋,其准确性被质疑,也是人们对电子证据成为法定证据形式倍受争议的热点。(四)可恢复性现代科技表明,存储在磁盘中的电子证据,即使是被破坏了,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

8、也可以发现破坏的过程,甚至可以恢复原来的数据。对于一份传统书证,一旦原件遭到毁损,则无法复原。当前出现的许多磁盘文件恢复工具,即当计算机文件被删除甚至于被格式化都可以通过这种特殊的软件恢复工具来还原出原来的文件。(五)传递的快捷性一般来讲,传统证据只能在现实中传递,如当事人通过交接、移送的方式进行。而电子证据本质上主要是一种信息代码,所以可在虚拟空间里无限地快速传播。后者的传递速度显然是惊人的,它提高了电子证据的使用效率,同时也对传统的证据转移观念提出了挑战。当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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