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临沂环境保护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临沂环境保护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ID:11039754

大小:1.14 MB

页数:48页

时间:2018-07-0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临沂环境保护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_第1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临沂环境保护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_第2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临沂环境保护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_第3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临沂环境保护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_第4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临沂环境保护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_第5页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临沂环境保护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山东科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科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03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

2、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3项目名称:山东科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文件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的评价范围: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法定代表人:黄永军主持编制机构: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章)3山东科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

3、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人员名单表编制主持人姓名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登记(注册证)编号专业类别本人签名韩贵山00014770B24680050400化工石化医药主要编制人员情况序号姓名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登记(注册证)编号编制内容本人签名1韩贵山00014770B24680050400工程分析、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环境影响分析2安宝明00016843B246800902环境保护措施、结论与建议审核人姓名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登记(注册证)编号工作内容本人签名崔江00014787B24680070500审核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山东科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

4、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山东科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路荣强联系人鲁守良通讯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埃沟一村南600m山东科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866928966传真邮政编码276000建设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埃沟一村南600m山东科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厂内立项审批单位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N7722大气污染治理占地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0总投资(万元)26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6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17年3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山东科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位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

5、区团林镇埃沟一村南600m,总占地面积113334m2,职工60人。公司主要有古马隆茚树脂/C5~C9树脂联合装置及溶剂油装置,具有年产古马隆茚树脂3万t,C5~C9树脂3万t,溶剂油15万t的规模。公司于2012年5月编制了《山东科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古马隆茚树脂/C5~C9树脂联合装置及溶剂油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3年3月21日取得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临环发[2013]36号),2014年9月10日取得临沂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批复(临环验[2014]63号)。山东科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三同时”执行情况见表1。47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表1山东科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三

6、同时”执行情况序号项目名称环评批复部门及时间竣工环保验收1古马隆茚树脂/C5~C9树脂联合装置及溶剂油装置项目2013年3月21日取得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临环发[2013]36号2014年9月10日取得临沂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批复,临环验[2014]63号备注:具体内容见附件。根据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号)可知,“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后,主要大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基准氧含量9%的条件下,分别不高于10、50、200毫克/立方米,重点地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0毫克/立方米。”根据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7、关于加强燃煤设施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临环发[2015]158号)可知:“普通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基准氧含量9%的条件下,分别不高于10、50、200毫克/立方米。全市现有1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在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的,一律限期淘汰,采用集中供热。不在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必须达到山东省现阶段排放标准要求并实行超低排放升级改造,2017年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为此,企业投资260万元建设山东科特化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