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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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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与公民、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民间借贷是属于合法有效的资金流转手段,那么公民与公民,公民与企业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针对这个问题,文本整理了公民与公民、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公民与公民、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我国对合同的签订遵从意思自治原则,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有效须具备三要素,即签订合同的主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合法。如若欠缺这“三要素”的任何一项,则合同可能是无效或可撤销的。据此,公民与公民、公民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借贷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如若签订合同
2、任何一方主体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合同的内容缺乏合法性,则这些借贷合同是无效或可撤销的。具体来说,以下借贷合同可能无效或可撤销:(一)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年龄、智力情况签订的合同无效。4(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形下签订的借贷合同,对这一部分合同一般是可撤销的,但如若违反国家利益,则应是无效的。可撤销合同签订之后,其是有效的,双方应依据合同内容进行遵守,但如若享有撤销权一方依据法定程序行使了撤销权这一形成权,则合同转变为无效,合同无效的效力追溯到合同签订之时。(三)借贷双方恶意
3、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签订的借贷合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这类合同应属无效。对于这种无效行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的借贷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借贷合同在实践中比较多见,如将借款合同的高利率转变为“合法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合同无效。在这里,法律是指的狭义的法律,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则是指国务院作为中央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违反这一部分规
4、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合同则为无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的借贷合同无效,这主要是法律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做出的规定。以上阐述的是根据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可能无效的情形。对于借贷合同而言,其无效的情形还要遵守一些特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2月13日发布实施的《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了一些情形,符合这些情形的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企业间的借贷行为亦属无效:4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这一司法解释主要是针对当前我国诸多企业面向
5、职工或社会集资或发放贷款的行为,这些行为危害了金融秩序,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不承认它的效力。以上陈述的是公民与公民、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的效力,总体上来说,只要是不属于以上这些情形,如果双方签订借贷合同的主体合法,并且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则这些借贷合同是有效的,应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我国法律对这一部分借贷合同的利率做出了一些强制性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利滚利)。在实际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超
6、四倍”利息合同为无效合同(单指这部分无效)。按无效合同的规定: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另外,法律对民间借贷的有偿无偿并无强制要求,由双方约定,如当事人对利息有约定的,借款人应按约定支付利息;如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贷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须对利息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按无息处理。4综上,企业间的借款合同中,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这些借款合同是无效的。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延伸阅读:民间借贷中的利息及时间问题怎么处理民间借贷的
7、流程是怎样的民间借贷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格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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