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024235
大小:264.00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8-07-09
《深圳市保安员职业规范.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深圳市保安员职业规范 1职业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保安员的申报条件、从业资质、考核方法以及考核的基本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除高级保安技师以外其他各等级保安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和相应的职业培训。高级保安技师的职业规范另行制定。 2职业概况 2.1职业名称 保安员 2.2职业定义 保安员是指由保安服务组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依法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的从业人员。 2.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5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5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4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3级),保
2、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高级保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1级)。 2.4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 2.5职业能力特征 项目非常重要重要一般观察能力√ 理解能力 √自学能力 √ 思维判断能力√ 表达能力 √人际沟通能力 √ 自我控制能力 √ 自卫与制服犯罪能力√ 应变能力 √ 身体素质能力 √ 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 2.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2.7培训要求 2.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保安员200标准学时,中级保安员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
3、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保安技师不得少于240标准学时。 2.7.2培训教师 具有公安、法律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从事公安或相关行业工作一年以上者,可担任初级保安员培训相关科目的教师;具有公安、法律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以上并具有助教资格以上者,可担任中、高级保安员培训相关科目的教师;具有公安、法律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丰富的公安或相关行业实践经验,具有讲师资格以上者,可担任保安技师培训相关科目的教师。 2.7.3培训场地及设备 教学条件完善的标准教
4、室,保安职业资格培训必备的教学设备以及必要的军事技能训练场地。 2.8鉴定要求 2.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8.2申报条件 ——初级保安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和上岗证。 (3)实行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的职业(技术)院校毕(结)业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中级保安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5、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相应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含6年)以上,参加中级职业资格培训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经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报市劳动部门核准后,可提前或越级申请中级职业资格鉴定。 (4)以中级职业技能为培养目标,实行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毕业的已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技术)院校毕(结)业生。 ——高级保安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含10年)以上,参加高级职业资格培训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经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报市劳动部门核准后,可提前或越级申请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保安技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
7、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并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8.3鉴定方式 本职业各级别的鉴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1)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题目从题库中随机提取,按标准答案评分。 (2)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来进行考核。 (3)
8、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各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4)技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2.8.4考评人员和考生比例 (1)理论考试:20名考生配1名考评人员。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 (2)实际能力考核:1名考生配3名考评人员,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