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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9
《梧州学院新媒体稿酬标准及发放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梧州学院新媒体稿酬标准及发放办法(试行)为做好梧州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工作,提高新媒体(微信)的宣传力度,并充分尊重新媒体编辑、记者、通讯员的劳动成果,特制定《梧州学院新媒体稿酬标准及发放办法》。一、梧州学院新媒体稿酬发放对象为:梧州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新媒体站撰稿记者和通讯员。二、稿酬发放原则:特稿特酬,优稿优酬,一般稿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稿酬。三、稿件以反映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校园生活、校友成果,以及校外政治时事等为主要内容,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四、在核定稿费时,将根据作者来稿的质量和篇幅大小,按下列分类来确定稿酬。(一)文字稿件:1.字数在800字以内
2、3-5元/篇,字数在800字以上的一般性的长消息6-10元/篇。2.重大题材、特稿的,15-20元/篇。3.转发别的网站或别的微信公众号的文章,非原创性的不给予稿费2(二)图片稿件(含文字说明):一般会议、活动的新闻配图及专题图片报道为1元/张,重要活动、有创意照片2-3元/张,每篇文章配图超过3张的按3张计。(三)其它作品1.特约作者的文字作品稿酬另行约定。2.已在《梧州学院报》、学院网发表转载的稿件不再付稿酬。五、图片稿酬发放对象不包括党委宣传部等职责范围内应完成工作量的部门人员。六、稿酬兑现方式:党委宣传部每月10日前对上一个月的稿酬进行统计并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到财务处支取
3、并分别发放。校外作者通过银行转账或电子支付的方式发放稿酬。七、本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八、本规定解释权归梧州学院党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7745828990。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宣传部2015年5月5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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