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全面开放后中国金融服务业的法律风险探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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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融业全面开放后中国金融服务业的法律风险探析  论文关键词:金融业全面开放 法律风险 合规性 金融安全  论文摘要:在金融全球化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中国经历了加入世贸后的第一个五年期在中国境内享有国民待遇,由此给中国金融机构所带来的不仅仅是机遇也存在着挑战,但无论一个五年承诺期,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金融机构大量涌入中国金融市场是机遇还是挑战无疑都加深了金融服务业的风险,本文从法学的角

2、度对我国金融服务业的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和特点进行全面的分析,为金融立法监管以及法律风险的防范提供参考。  一、金融业全面开放  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是一个长期以来的过程,从1978年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外开放以来,金融领域作为经济的核心于次年便开展了他的开放步伐,经历了1994-1995年的全面调整阶段,1996年的迈向国际化以及2001年加入WTO,中国的金融业逐步实现了其全面开放的步伐。中国政府加入WTO做出的承诺中,逐步开放金融服务业市场是其中的内容之一。在金融服务业开放方面主要有四种承诺:加入世贸当年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就没有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5年之内逐

3、步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的地域限制和客户的限制,5年内取消所有现存的对外资银行的经营业务方面、设立方面的非审慎的限制,5年之内取消对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和设立方面的限制。2006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首日实施。  该条例全面履行加入世贸承诺,取消了对外资银行的一切非审慎性市场准入限制。中国银行业开放迈出历史性步伐。同样也意味着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可享有国民待遇。今年第三季度第三批获批成立的外资银行中国内地法人银行将达十家这些银行预期2007年在中国的营业额增长将不少于20%,并认为今后3年的盈利将超越目前水平,总资产将于2010年前

4、增至逾1000亿美元。除此之外保险业证券业也走上了对外开放的道路,从1992年,美中AIG公司在我国开业以来,几乎每年都有国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与内地保险公司的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成立。在银行保险证券三大巨头的带动下,金融服务业的其他相关行业也逐步对外开放,造成了我国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的景象。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金融全面开放后金融服务业的法律风险  2006年底,酝酿了近十年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西方10国集团国际活跃银行实施,在此协议中银行业的风险范围得以扩大,具体划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在此协议中的重举之一就是把法律风险首次列入金融风险的范围,从而加强了各国对其的重视程度。由于金融的高风险性各国政府特别重视对金融风险的监管,如何通过监管来降低金融风险从而加强交易的安全性已经成为政府和金融业内人士共同关心的话题。中国政府作为

6、WTO中的一员,在履行其金融全面开放承诺之后,金融风险的监管与防范日益凸显出其重要性。为了应对金融全面开放后的风险,中国金融业监管部门和各大金融机构自身都采取了多项防范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但当经济学家忙于解决金融传统的内部风险时,法律风险的层出不穷把人们带入到新的研究领域。对于法律风险的研究,有的学者认为,法律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面临的许多法律法规上的不确定。也有学者认为,法律风险主要是指违反或不遵守法律、法规、规则、行业做法和伦理标准等带来的风险。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认为由于交易对象的法律权利义务未能明确界定所产生的风险也属于法律风险。具体而言,法律风险起

7、因于违反或不符合法律、规则、惯例或者交易各参与方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没有被合理地确立。因此,我们所说的法律风险通常包括二方面的内容:第一,私法方面的风险,即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不明确所带来的风险;第二,监管方面的风险,即违反监管机构的规定或有关的监管规定适用不确定带来的风险。为了更好的阐释金融全面开放时期我国金融服务业的法律风险,本文根据法律风险的成因把金融服务业的法律风险分为:外源性的法律风险、内生性的法律风险、其他法律风险。  1.中国金融服务业的外源性法律风险  外源性的法律风险体现在本文中主要是指金融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大型金融机构走出国门在境外上市经营业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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