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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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管理单选题1.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召开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将每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定为全国土地日。2.我国土地的基本国策: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3.国家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4.国家土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5.地籍:是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面积、质量、权属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薄册。通俗地理解为土地的“户籍”。6.地籍管理是国家为获得地籍资料而采取的一系列地政措施。7.宗地是指被土地权属界址线封闭的地块。8.土地所有权

2、、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9.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10.争议解决的权限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1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6年调整1次。13.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14.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15.任何单位和个

3、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16.土地征收由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两级审批。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其中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18、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用地。19、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或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20、土地的供求机制和价格机制是土地市场运行机制的核心。21.土地

4、使用权的出让市场是土地一级市场,其主要市场活动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按规划要求和投资计划及使用年限,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或开发商。22.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23.《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24.《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2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为70年,原土地使用者使用20年后转让,受让人的使用年限只有50年。26.土地上承租人投资建造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归出租人所有

5、。27.1962年颁发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的范围,基本形成了适应计划经济需要的土地管理体制。28.我国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是从1988年12月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开始的。29.土地他项权利登记是指在已经登记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土地上新设定的其他土地权利的登记。目前主要是针对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和出租权进行登记。30.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受理范围和管辖中,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在本行政区内有较大影响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处理。31、农用地中的精耕细

6、作、高水肥等利用方式,建设用地中的高建筑密度、高容积率(但不能超过规划控制标准)等利用方式都属于集约型土地利用方式。32.按照土地登记时间不同,可将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33.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35.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由购房者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缴纳标准按不低于所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坐落位置的标定地价的10%

7、确定。36.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37.城市郊区菜地,是指连续3年以上常年种菜或养殖鱼、虾的商品菜地和精养鱼塘。38.征收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应当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39.标定地价是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某一宗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于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它是该类土地在该区域的标准指导价格。4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8、,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41.《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规定,经依法批准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按照补充耕地方案的实施计划需在考核年度内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列入年度耕地占补平衡的考核范围。其考核年度为上年十一月一日至本年十月三十一日。4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规定,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43.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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