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磨溪56井钻井工程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磨溪56井钻井工程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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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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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项目名称:磨溪56井钻井工程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10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

2、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项目名称磨溪56井钻井工程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法人代表杨跃明联系人蔡苑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2号联系电话028-86010255传真028-8601

3、0304邮政编码610041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市***立项审批部门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批准文号西南司资源[2017]25号建设性质新建R改扩建£技改£行列类别及代码天然气开采(B0720)占地面积(平方米)23591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412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09%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1.1项目建设必要性和评价任务的由来为了探查***储层发育及其含油气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拟在南充市***部署磨溪56井钻井工程,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关于磨溪56井井位的批复》(西南司资源[201

4、7]25号,附件2)同意实施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1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中第四十二项“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中133条“天然气、页岩气、砂岩气开采(含净化、液化)”中其他,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特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磨溪56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类比调查、委托环境现状监测等工作。在此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

5、,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2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分析1.2.1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年)第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天然气开采钻井工程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七条“石油类、天然气”第一款“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及开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2.2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1)与当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南充市***,所在地为农村山区,主要发展农业,占地少,距离土门乡约2.05km,南充市嘉陵区城乡规划

6、建设局以《关于确认拟建磨溪56#、立探1#选址意见的函》,对拟建探井磨溪56井选址情况进行核实,该位置在南充市***,不在所属场镇规划区内。见附件5。(2)与环境保护相关规划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废水回用率达到了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处置已经达到100%,符合《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2]18号),到2015年末,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均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工业废水回用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处置达到100%的要求。项目建设采取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对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废等污染物进行处理,对土地实行复垦,恢复当地原貌,符合《

7、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的要求。117项目不属于淘汰的落后产能、不属于其严格控制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也不涉及使用煤炭,在按“通知”和环评要求加强工地扬尘整治的前提下,因此,项目的建设可满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的要求。(3)与四川省十三五规划符合性分析《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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