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税收业务涉税风险提示

日常税收业务涉税风险提示

ID:10934305

大小:24.0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8-07-09

日常税收业务涉税风险提示_第1页
日常税收业务涉税风险提示_第2页
资源描述:

《日常税收业务涉税风险提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日常税收业务涉税风险提示  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部分纳税人由于对税收信息了解不够,往往由此导致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此,我们就日常税收业务中的涉税风险进行归集整理,希望籍此能为广大纳税人熟悉税法,依法缴税提供一点帮助。  (一)税务登记环节  1.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2、)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税务登记证的使用保管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3、》的规定,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纳税申报环节  1.逾期申报的风险提示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纳税人

4、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逾期缴税的风险提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

5、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发票使用管理风险提示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一是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是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是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是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是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是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四)一般纳税人达标不认定的风险提示  根据

6、增值税实施条例及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收入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工业50万、商业80万),必须在次年1月底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如纳税人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认定手续的,则按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且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进项抵扣环节  1.纳税人使用、保管税控设备不当的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

7、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蓝字发票不及时认证抵扣导致销方无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风险提示  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购方认证蓝字发票并取得购货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交销货方,销方才能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企业开具的蓝字发票超过180日认证期限而购货方没有认证抵扣的,会出现购方无法认证抵扣、销方无法开具红字发票冲销收入的问题,直接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3.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违规开具收购发票的风险提示  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保管、开具收购发票或未按规定要

8、求开具收购发票或超经营范围开具收购发票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整改外,收购发票进项税额不准予以抵扣。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纳税人没有按规定时限申报抵扣进项抵扣凭证,导致少抵扣进项税额的风险提示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运输发票等必须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