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宪法有关国际条约适用存在的问题.doc

论我国宪法有关国际条约适用存在的问题.doc

ID:10907922

大小:34.01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08

论我国宪法有关国际条约适用存在的问题.doc_第1页
论我国宪法有关国际条约适用存在的问题.doc_第2页
论我国宪法有关国际条约适用存在的问题.doc_第3页
论我国宪法有关国际条约适用存在的问题.doc_第4页
论我国宪法有关国际条约适用存在的问题.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我国宪法有关国际条约适用存在的问题.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我国宪法有关国际条约适用存在的问题  摘要条约适用一直以来是国际法学界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尤其是WTO成立以来这一问题更加突出。目前,国际法学界以传统国际法理论为基础结合WTO特点进行理论探讨。然而,我国有关国际条约在国内适用的主要问题是无宪法依据及有关国际条约在我国适用的规定不统一,这一现象有悖于WTO的基本要求。本文力图通过对我国宪法有关条约适用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以便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国际条约WTO条约的适用    国际条约是国际法最重要的渊源之一。自从条约产生以来,其在内国的适用一直是国际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从目前研究的现状来看,有关条约的适

2、用形成了三种观点,第一,是采取直接适用的方式。采取此种方式的目的在于使国际条约直接成为国际法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方式的使用完全符合“条约必守原则”。但是在现代国际法领域中,对该原则又进行了重新界定,尤其是在有关WTO在各国国内适用的问题上,大部分成员方采取的是间接适用的方式。第二,是采取转化的方式,即国际条约的在内国的适用需通过制定或修改国法的形式加以规范。“条约必守”固然是国际法上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原则,但对该原则的理解与适用也不能绝对化。历史上有各种不同性质的条约,有平等的和合法的,也有不平等的和非法的。不平等条约主要是一国以武力或武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迫使他国缔

3、结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条约。这类条约由于在缔结时就违反了国际法,因此是根本无效的。如果不区分条约的性质而一律强迫遵守,则同样不利于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发展,也不利于对世界和平与正义事业的维护。例如,195世纪帝国主义对外侵略扩张的时候,曾以武力和武力威胁把一些奴役性的不平等条约强加给一些弱小国家,然后利用条约必须遵守原则,迫使这些国家履行,这是对条约必须遵守原则的歪曲。帝国主义强加给弱小国家的奴役性的不平等条约是非法的,对于这类条约,不但不应遵守,而且必须坚决反对和废除。在现代国际法中,有关条约的制定、生效修改、保留等都有较为严格的规定。有关WTO在各成员方国内适用,

4、WTO未做出严格规定,主要考虑各成员方不得对WTO有关条款提出保留、各成员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等因素。因此,各成员方可根据国内法对国际条约在其国内的适用加以规定。第三,是采用混合的方式,对国际条约加以适用。这种方式的采用往往要对国际条约进行细化。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国际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的协调。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实践问题。它牵涉到国际法的性质、渊源、效力根据、主体等国际法上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而且应该说是与这些问题有连带关系的。更根本的是它与法律的一般概念有密切联系[1],目前的国际法学界对该问题进行了多年的研究形成两大学派。第一

5、,二元论。它是由实证主义学者特里(Triepel)和安齐洛蒂(Anziloti)提出的。他们主张国际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都是国家主权意志行为的体现。因此,两者是两种本质不同的法律体系。就国际法与国内法效力有关先后之分的问题,二元论主张的平行说。[2]这些也成为转化论的理论基础。第二,一元论。该理论学者认为全部法律构成一个统一体。在他们看来,法律科学是一个统一的知识领域,一旦承认国际法是具有真实法律性质的规则体系就无法否认两种法律制度都是属于法律科学整体的组成部分,而且是相互关联的两上部分。然而在该理论体系中就国际法与国内法效力又形成了国内法优先说和国际法优先说。其

6、代表人是凯尔森,他认为“约定必须遵守”是最终规范,其效力是自明的。条约必须信守原则的来力,是国际习惯法所赋予的。如所共,习惯,不论在国内法还是国际法上,都是公认的法律渊源之一。[3]自WTO成立以来,这一问题更加突出。这也成为中国入世后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然而就该问题的解决我国宪法及其相关的法律并来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一问题产生的反应了我国立法缺乏协调性和综合性。其结果是上位法与下位法冲突,上位法存在“法律漏洞”由下位法来弥补。    一、条约适用的宪法基础    WTO作为国际条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之必将对各成方的国内立法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它涉及到宪法、行政法

7、、经济法等许多部门法。虽然WTO并未直接规定一成员的宪法必须符合WTO规则,但它却要求各成员方的国内立法必须保持统一,统一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是指WTO规则。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均规定了,国际条约在国内法的地位及效力。  (一)国际条约在美国的适用  《美国宪法》起草时,为消除各州之间的贸易壁垒,保证联邦政府的进口税为形式的税入来源,《宪法》起草者将国际贸易管理权赋予了联邦政府,《美国宪法》第1条把“所有的立法权”赋予了国会,包括“对外贸易和州之间的贸易管理权。从权力分配来看,总统有权与外国签订条约,但必须经国会批准。由此可见,美国的条约签订自于《宪法》。根据《

8、宪法》,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