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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8
《住宅小区各类产权界线划分浅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住宅小区各类产权界线划分浅析1、产权登记------空间划分的登记 我首先必须讲解一下这个基础知识。相当多的人不理解这个东西,并且闹出诸多的笑话。 单家独户的房屋,独立式的房屋,进行产权划分和登记,很容易让人理解。因为这个东西很直观。一眼看过去,房屋就摆在这里,它脚下土地也摆着这里,我们在对一间独立式的房屋进行产权登记时非常方便,我们所登记之物,也确实是实物:一栋能让你看到边际看到界线的建筑。 然而单元式不是这样的。你走进一栋单元房,你就被封闭在大量的各种各样的空间里面。这些空间是由墙和
2、柱构成的。在一般的情况下这些墙和柱都被禁止移动。(这里必须要说明:可以随便移动墙柱的建筑很快就能面世并普及,这将对房地产法律界提出更重大的挑战)而单元式房屋的产权登记,就是将这些空间相对独立化,并给予一个登记,以确认这些空间的归属。 我们必须要明确,在树立一个非常清晰的观感,那就是:单元式房屋的分户登记,并没有将该栋房屋分拆,它仅仅只是对该房屋的各独立空间的产权进行了确认。分户登记不是拆房子。它不是把房屋拆成很多部件。它是确认各个空间的产权归属:这个空间属于你,那个空间属于他,剩下的空间大家共有公用。
3、 这是基础理念,我们所有的论述都将从这里起步。2、空间如何计算面积 在明确了第一点之后,接下来的这个问题将非常有趣:怎么给空间计算面积。 我明确说:我不知道。我个人莫名其妙。我个人至今都深深的怀疑这个给空间计算出一个面积来的制度。我对这个制度本身都存在怀疑。 我稍微查了一下国外的状况,我的发现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单元住房是进行空间登记,面积部分只登记室内净地面积(就是室内除墙面积,香港人习惯叫地毯面积,就是能铺上地毯的那部分面积,纯正的地面),并且这个面积只做参考作用,没有所谓的产权概念
4、。 但我们既然生活在国内,因此必须遵循国内的游戏规则:一个立体空间,必须要计算平面面积。因此,就必须给这个立体空间划出一个平面的界限,以约束它,测量它。 目前来说,我国都这个立体空间的测量办法,是投射法,这个立体空间投射到平面上是什么面积,那这个空间的“产权面积”大概就是多大(不考虑分摊)。 我说老实话,我对这个做法,自己的感觉,是扯淡。单元住房产权登记的意义,就在于划分各自的生活空间,以及责任空间。而分割各自空间的墙体和柱体,在产权上就没有任何定性的必要,乃至,进行这种定性本身
5、就是一种错误。上下两层之间的隔板,产权如何定性?两户之间的分割墙,某户内的承重柱,如何定义其产权? 将某个特定的产权面积的平面界线定出来,到底是什么意思?在该界线内的墙柱为该业主私有吗?显然不是,我国目前也否认这一点。那么既然不是,这个界线有什么意义?我个人不知道。谁知道谁去发贴告诉我。谢谢。 3、毫无意义的面积 这是接着上面而来的话题:给一个立体的、相对独立的空间,核定出一个平面面积,得出一个数字,有什么意义?这个数字有啥实际上的作用? 我直接给出我的结论:我认为没有意义。 这个
6、面积的界线(也就是房产证上的房屋边界线,按规范一般是墙身中线)本身,就没有意义。为这个界线所包围的区域,并不是业主的所有权界线区域。换个说法强调一次:业主不能对这个界线内的房屋结构做任何处置。这个界线内的房屋结构,不属于这个业主所有。 再次强调:房屋结构,不属于业主个人所有。如果非要找一个所有权人,那就是全体业主共有吧。 业主有的是什么呢?是有一个个的或大或小的空间。这栋建筑内的空间。仅此而已。 业主不能拆自己产权证内的那半堵墙。我希望所有人都记住这一点。在后面我们论述各类建筑或
7、结构的产权归属时,我希望所有人都明白,虽然我按照国内的表述习惯,表述成这属于谁那是谁的产权,但这不代表业主具有我们一般意义上的所有权:可占有可毁弃。业主只不过对那个空间,具有所有权。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地方,习惯用产权面积数字,作为房屋计价的基数。这是一个习惯问题。但也有一些地方,开始无视这个面积数字,以套为单位计价。无论房屋面积数字如何调整,房屋总价不变,购房人所购得那个空间,不会变。 事实上,以这个数字为计价基础,是绝大多数纠纷的源泉。而这个数字本身,其实没有任何意义。业主并不是生活在这
8、个数字上面,他们是生活在空间里,而这个空间的大小不会因为这个数字的变化而发生任何变化。这个数字中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可能因为测量规范的变化而变化,但空间大小不会变化,它会维持不变。 因此,无论后面我怎么抨击目前自相矛盾的各种测量规范,这个抨击都比不上对面积本身的抨击。面积本身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更何况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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